第14章:證明清白的方式
陳真這樣自證清白就好像一個小孩子在說大話,沒有一點信服。
畢竟在法院講究的證據,而不是當事人的一言兩語。
“可是,這裡有四位證人說,就是你殺的芥川龍一。”
法官對那四位證人點了點頭。
聽到這句話,庭下議論紛紛,尤其是和陳真同出師門的各位師兄弟們。
“這四個證人是他們從哪裡找來的?”
肯定是那群日本人,為了給陳真定罪,收買的一些所謂的證人。
他們心中都氣憤不已。
真是太過分了!
剛要回答。
這時,一位梳著中分,頭髮油光發亮,一臉賊眉鼠眼的中年人從證人席上站了起來,語氣急促的訴述著陳真所做的惡事。
“我親眼看到是陳真!我們都認識他!我看到他一刀一刀的把那個日本人砍死!”
第二名人證也點頭確信的說道:“就是他!”
“他用斧頭砍死那個日本人!”
至於下一名證人,站起來後,不斷眨眼,愣頭愣腦的說道:“我能確認就是陳真。”
看他的樣子,就像是一位智障。
見到他的樣子,陳真的辯護律師伸出兩根手指問道:“請問,我這裡有幾根手指頭?”
證人凝重的盯了片刻,回答道:“兩根!”
但沒有多久。
他就猶豫起來:“不對不對,四根!”
聽到這個回答。
別說坐在聽眾席上的各位師兄弟,就連陳真自己都繃不住了。
“這根本就是亂說嗎!人都是他們找的。”
一個說是用刀砍得,一個說是用斧子,最後一個證人更過分,是連手指頭都分不清的智障。
這哪裡是人證啊?
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來,這些人是被收買的。
就連法官都忍不住搖了搖頭。
給你們機會不中用啊。
就這四位證人那自相矛盾的話語,已經在某種意義上證明了陳真的清白了。
法官乾脆不再看向四位證人,而是略微無奈的轉頭看向陳真。
陳真見狀站起身,正氣凜然的說道:“我沒有殺人,我當時一直在精武門,我的師兄弟都可以為我作證。”
不過。
日本一方的律師在法官開口前搶先說道:“法官大人,我認為我認為精武門的人跟陳真是同門師兄弟,所以他們沒有資格做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