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長槍依在 作品

兩百八十四、亂平

    當晚,城中大商紛紛出錢財人力,籌備酒肉吃食犒勞城中城外大軍。

    李星洲沒有阻止,這些大商免罪不假,可叛亂之事也有他們一份,死罪可免,活罪難逃,讓他們放血也好,再者這些以汪家,芬家為首的大商,此時心虛著呢。

    特別是芬家,當初丁毅策劃刺殺皇帝,就有他們芬家打掩護,但這掩護也看如何說辭,若一口咬定,他們就是抄家滅族的大罪,若往輕了說,他們也不過不知情之人,無關緊要。

    總之,誰有話語權,誰就能決定他們的命運。

    而這些人中,楊洪昭雖為主帥,但若說誰能說得上話,自然是李星洲這個平南郡王。

    晚上,城中城外熱鬧非凡,李星洲下令約法三章。

    百姓歡喜雀躍,紛紛擁護。

    所謂約法三章,也是高祖劉邦政治手段的體現,當初劉邦大軍攻入秦帝國都城之後,面對皇宮金銀珠寶,美女佳人,他最終分文不取,退出皇宮,與百姓約法三章,然後還軍霸上。

    約法三章由此而來: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而衙門大堂中,幾大商家宴請所有軍中將領,李星洲也帶著狄至,季春生,起芳,焦山等人赴宴。

    熬了那麼久,經歷那麼多,眾人自然是開懷暢飲,大吃特吃,而且大家都是武人,沒那麼講究。

    倒是李星洲身為平南郡王,坐在上方主位,時不時有人上來敬酒,他今天也高興,來者不拒,酒宴氣氛熱烈,酒不是好酒,肉也比不上聽雨樓,可在這地方,那就是山珍海味。

    一直到下半夜,喝得頭昏腦漲,好幾人都就地趴在案桌上睡著,李星洲搖搖晃晃爬上城頭,看著城中熱鬧,城外漫山火光,夜風一吹,酒醒了三分。

    城頭都是值崗軍士,若不然他也不敢帶人這麼大吃大喝。

    “兄弟們辛苦了!”李星洲半醉半醒,迷迷糊糊揮手。士兵連忙回禮,他才沒走幾步,突然被城頭凹陷絆了一下,差點栽倒,士兵連忙過來扶他。

    “王爺沒事吧。”

    “沒事沒事”李星洲擺擺手,拍拍幾人肩膀:“今晚辛苦你們了,全都去吃喝本王,嗝本王放心不下,你們是功臣啊,是天大的功臣!”

    幾個士兵一臉傻笑,“王爺小心,我們扶著你走。”

    “不用,本王沒醉,區區嗝,醉不倒本王”李星洲想說話,可總覺得舌頭打結,話說不清,腦子跟水泥一樣,攪不動。

    不一會兒,一個聲音從背後傳來:“我來照顧他,你們去忙吧。”

    “是,起都統。”

    李星洲模模糊糊回頭,看到起芳,也沒說什麼,其實他胸中淤積的不只是醉意,還有其它東西,他贏了戰爭,但很多東西不是說放下就放下的。

    比如他手中的數萬條人命

    有時閉上眼就能看到冷風箐的紅色河水,阻斷河流的殘肢斷臂,堆積成山惡臭熏天的屍山,在前世,這種情況他想都不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