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長槍依在 作品

八十二、瀟王府-魏雨白

    來京時帶來的東西都送光了,就連南下的馬也賣了換錢,母親送給興平的玉佩,她的環佩也都當了。一直住城邊最便宜的客棧,隨從和興平只能睡馬廄,她要上門求人,至少要乾淨體面,所以住在一個小小的閣樓裡。

    而到此時,全身上下早已沒有能付出之物了,可她心中明白,世上沒有白來的善意,君子聖人只活在在夫子的嘴裡。

    不一會兒,王府下人出來領路,隨從等在院外,她一人前往,就連領路下人一看就是習武之人,瀟王府果然非同凡響。王府很大,穿過正院之後還有很長一段路。

    她其實心底明白自己還能付出什麼,其實也算投其所好吧,畢竟李星洲就是酒色之徒,所以她故意支開興平,一人獨往。

    常年生在邊關,年年刀兵見血她也沒什麼看不開的,生生死死都見慣了,這點事又有何懼,只是興平性子還不夠沉穩,不讓他知道也是為他好。

    她今年二十一,已是老姑娘,在雁門也是沒人敢要的,母親愁白了頭,倒不是她長得醜嚇走了人,而是就如當地百姓所說,去了邊關的人只能算半個,因為不知道何時就沒了,又有誰會要她這半個姑娘呢。想想這並不壞,若是李星洲想要其它的,她也給不了。

    若他真如傳言所言是沒有頭腦的酒色之徒也好,自己身子就能換父親性命、魏家平安也值得,至於之後的事之後再想,船到橋頭自然直,她魏雨白從小到大什麼樣的風浪沒見過,未來如何她都不怕,定能應對。

    許久之後,終於到了正堂,此時天色黃昏,大戶人家不用節省火燭,正堂已是燈火通明,正中等著一人年紀很輕的男人,怪的是他不像其他官員著華服,也並非很多人喜歡自詡風雅的文士打扮,是一身簡便武裝。

    她一進正堂恭敬報上姓名隨後行禮,出乎意料的是對方沒有盛氣凌人,而是自然回禮。

    他一站起來魏雨白才發覺李星洲不凡之處,他明明才十六卻比自己高上幾寸,脊樑筆挺,肩骨寬實,顯然是經常鍛鍊之人,加上他一身簡練武裝,一看之下就像威風凜凜的武人,怪不來如此橫行霸道,雖然年紀輕輕,筋骨還未長全,但看這架勢憑蠻力廝打少有人是他對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