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長槍依在 作品

第四章節、看不見的危機

    皇帝只好讓李星洲六叔李昱收養他,待到虛冠之年再自立府邸。

    李昱是個閒散皇子,並未封王,平時愛好風月詞賦,胸無大志,是個老好人,沒時間管他,加之李星洲性子頑劣,他也管不動,久而久之愈加跋扈張揚,王府上上下下對對這個小瘟神敬而遠之。

    李昱睜隻眼閉隻眼視而不見,知道李星洲受父皇寵愛,只是他霸道跋扈,越來越不成體統,家中老小找他哭訴無數次,不能再坐而不視。

    最終李煜只得將他送回蕭王故邸,讓李星洲單獨去住,同時差遣人眾照看他。

    李業忍不住搖頭,他這前身真是個瘟神........

    但最可怕的在於後來皇帝依舊招他入宮,但他越加放縱跋扈,經常招惹是非,皇帝為此斥責過好多次,但次次無用,他左耳進右耳出,久而久之,皇帝就不再斥責他了。

    李星洲以為這是皇爺爺寵愛他,依了他,更加得意忘形,但李業卻明白,皇帝這是放棄他了.......

    果然之後他很少被招入宮,在外愈發跋扈,招惹是非,橫行霸道,皇帝也不管他,他卻以為皇爺爺縱容自己,為自己撐腰。

    之後皇帝將當朝“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王越孫女王憐珊許給他。

    景朝類似宋制,有些地方不同,但大抵差不了多少,這平章事可以說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宰輔之重,他更是高興得不行,以為皇爺爺對他寵愛勝過他人。

    李業感覺頭大,這李星洲果然是頭號二世祖,不僅跋扈,他還沒腦子。

    他以為自己倍受恩寵,其實早就是皇帝的棄子,至於何時拋棄他,大概從不再訓斥他開始,皇帝也對他失望了。

    不過這皇帝真狠,一旦拋棄即使自己的親孫子也毫不留情。

    李業經歷得多自然明白。

    首惡必誅,這不止是句口號,更是一種手段,拉攏大部分,打壓一小撮,而這“首惡”就是那一小撮。

    開元是京都,權貴無數,跋扈者何止他李星洲一個,民怨必定很深,只是他李星洲的跋扈無人可及,於是人們就記得李星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