鯤鵬九變 作品

第三百一十一章 鈍刀之刑!

法場很快立好了,就在寇公祠的前面,讓上萬名百姓親眼目睹,出上一口惡氣!

很快的,參與貪汙的大小官吏共計五十八人,全被五花大綁的拖到了法場中,人人面如死灰,有的褲子都嚇尿溼了,其狀狼狽不堪。

秦鋒親自監斬,熊大帶領一隊親兵充當劊子手。

熊二則帶領另一隊親兵,前去追趕兩天前出發的奸商們的隊伍,誓要將糧食和兒童追回來。

再看被扒下官服、跪在法場中間的知州—丁不群,已經是汗出如雨,身體抖如篩糠一般了。

萬沒想到,秦鋒如此厲害,沒有被自己的騙局矇蔽,還殺了一個回馬槍!

更沒想到,秦鋒如此兇狠,竟然不經請示,就要當眾處決這麼多官吏!

怎麼辦?

不能坐以待斃,必須想辦法自救才行,否則腦袋就要搬家了!

想到這裡,丁不群扯著嗓子喊了起來:“姓秦的,我乃是朝廷命官,你則是邊軍中一員小小參將,你根本無權處置本官,私殺命官,掉頭之罪!”

“哈哈,你說的不錯,本將軍的確無權處置你,不過嘛,本將軍是奉了三邊總督楊大人的手令,處置你們這些貪官汙吏。

總督大人有聖上親賜的尚方寶劍,凡治下文武官員,有違背國法者,皆可先斬後奏,手令在此,你睜開眼睛看看吧!”

離開西安城之前,楊鶴給了秦鋒十幾份空白手令,讓後者根據情況,自行處置事情。

而在剛才,趁著立法場的功夫,秦鋒取出一份手令,在上面填寫了處決丁不群等一眾貪官汙吏的內容。

如此一來,事情就變的合情合理合法了!

“熊大,準備行刑!”

“諾!”

熊大領命之後,立刻端起一碗黃酒,喝了一半,餘者都噴在一口寒光閃閃的鬼頭大刀上,並將其高高舉起。

與此同時,圍觀的百姓們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等著貪官人頭落地。

不想這時候,丁不群又扯著嗓子喊了起來:“姓秦的,你不能殺我,我是周首輔的得意門生,你若是殺了我,後果自己想清楚!”

……

丁不群是崇禎元年中的進士,那一年的會試,周延儒是主考官,故而二人形成了師生關係,而這種關係在大明朝的官場上是非常親近、牢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