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打球的毛毛 作品

第一百三十四章 很美很美的鄰居【第一更,求首訂】

    “我選51號。”

    陸餘認真的說道。

    阿泰斯特:“????”

    佔我便宜?

    陸餘接著笑了笑:“開玩笑的,我選10號。”

    陸餘在岡薩加就穿10號,到了nba也不太想換了。

    “為什麼要選這麼冷門的號碼呢?聯盟裡用10號球衣的可不多,超音速退役的麥克米蘭算一個,現役的我記得只有今年被交易到國王隊的邁克·畢比,難道你是他們的球迷?”

    “不,因為我大學就穿的10號。”陸餘笑道。

    阿泰斯特一臉欣賞的表情:“我就知道你和我一樣,是一個戀舊的人,我的球衣號碼也是我高中和大學穿的號碼,果然我沒有看錯你。”

    又來了。

    陸餘真的不想搭理他,就他還戀舊?

    阿泰斯特在公牛時期選擇的是高中和大學時使用的15號——看上去似乎是個戀舊的人?

    很快他就證明這種想法是天真而愚蠢的。

    到了步行者隊,羅恩迅速啟用23號,理由和其他所有的23號一樣:向喬丹致敬。

    一年後,羅恩大概覺得只對一個人表示敬意過於單調,又把球衣換成91號,這回致敬的對象更加清晰,正是丹尼斯·羅德曼大人。

    穿上此號後,羅恩自覺武功大進,遂在奧本山大戰群雄,天下皆懼。

    此一役後,阿泰斯特自覺殺人過多,罪孽深重,於是脫下染血的91號戰袍,重新穿上代表學生純真的15號校服。

    不過這種狀態沒能維持多久,隨著加盟國王,羅恩的球衣號碼又發生了改變。

    這回是93號,已經壓倒了大蟲。但羅恩不是一個容易自滿的人,他永遠會尋找新的挑戰高度。

    轉入火箭,他又把號碼加到了96號。

    這是一個巨大的成就,象徵著羅恩在換號這個領域徹底地超過了前人。

    想想看,羅德曼申請69號被聯盟拒絕,羅恩申請96號則順利通過,這難道不是鐵證?

    事實上,羅恩選擇96號是有自己獨特思考的。

    他的家鄉是紐約的皇后橋區queen"s  bridge,小寫的縮寫是qb。qb,96,必須承認它們長得很像……以羅恩·阿泰斯特的智力水平來說,這真是一個了不起的發明。

    所以你告訴我阿泰是個戀舊的人,就好像第一次去找小姐,姑娘告訴你她是第一次一樣扯淡。

    不過不得不承認,阿泰斯特的預測非常準。

    陸餘剛準備回家,就收到了卡特賴特的短信:“陸,你的球衣號碼選擇幾號?”

    “10號。”

    陸餘快速回了他。

    一切確定下來之後,就等著過兩天的新聞發佈會,打車回家的路上,陸餘抽空給陸朝陽打了電話,報告了一下最近的生活,聊了十幾分鍾。

    陸朝陽心情應該不錯,畢竟最近新聞上都是各種吹噓陸餘的消息,他甚至在飯店門口貼上陸餘的海報,惹得全斯波坎都知道這是陸餘家的餐館。

    陸餘邀請陸朝陽來芝加哥住,陸朝陽拒絕了,他習慣了斯波坎的環境,生活節奏慢,而且陸餘已經長大了,自己不可能一直跟在身邊像個老媽子一樣,不過掛電話前他還是叮囑陸餘要注意安全,畢竟芝加哥的嘿幫組織全球出名。

    他也知道陸餘成為一名職業球員之後,很可能不會一直在芝加哥,漂泊是職業球員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