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烏東至 作品

第536章 一學就會一用就廢

    蘇浩繼續說道:

    “有一個經典的案例,張三找了一個對象,娶了個媳婦辦了酒席,但是沒有領證,但是他們辦了酒席啊,因為當時在他們鄉下辦了酒席就算是結婚了,是夫妻了。最後,還生了個孩子,還很恩愛。但是現在呢,張三要去打工,然後他去了京城,他情商高工作能力強,董事長就看中了他,就希望他能做姑爺。

    張三一看,董事長家裡的條件這麼好,那就做董事長的姑爺,還跟董事長的女兒領了結婚證,搞了一個法律婚。

    現在原配呢,發現他變了,然後就來京城找他。找到張三後,對張三說,你跟那個女人領了個證,你也得跟我領個證。張三沒有辦法只好也跟農村的妻子領了一個證。所以張三構成重婚罪沒有問題,因為他是法律婚加法律婚,但是他的原配,也就是老家農村的妻子構成沒有構成重婚罪?”

    現場的一眾人聽到蘇浩的問題都不由得認真思考了起來。

    這個世界他們的刑法本來就沒有地球的刑法完善,至於那些罪行案例等,也都是一些社會性存在的案例等。

    而且最終蓋棺定論的,可能相對於蘇浩這種充滿不斷變數的案例而言,更為簡單些。

    所以此時,他們也都絕對蘇浩這些問題,犀利。

    而此時一些人甚至都認真的思考這剛剛蘇浩的問題。

    直播間裡,大家前一秒絕對自己會了,這一秒就覺得自己廢了。

    他們雖然已經差不多明白了蘇浩講的重婚罪的概念,不過,現在他們對於這個問題,卻有些含糊了起來。

    不少人也都紛紛發佈著自己的觀點。

    “原配有罪啊,雖然她先和張三舉辦婚禮,但是他們沒有領證啊,所以他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而她現在知道張三跟白富美領證了,她還要領證,這肯定是犯法的。”

    “我也這麼覺得,原配犯罪了。”

    “一學就會,一用就廢!”

    “我覺得事情好像沒有那簡單吧……”

    “犯罪了,前面蘇教授說的那麼清楚了,知道別人領證了,還要跟人家領證,那肯定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