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川三途 作品

第二百四十五章:鳴冤

    登聞鼓,也叫鳴冤鼓。

    大周有明律,各州、府,縣衙門外,須設有一鼓做登聞鳴冤之用。

    登聞,相當於烽火傳訊,一敲便可響動全城,非軍國大事不可輕動。

    同理,鳴冤也是一般,一般訴訟不得擊鼓,也無須擊鼓,直接遞交訟狀即刻。

    當然,這只是潛在規則,暗裡默契,大周明律,百姓有冤者,即可擊鼓直訴。

    一者暗規,一者明律,哪個做數?

    多數都是前者。

    所以,大周各地的登聞鳴冤許多都成了擺設。

    寧州府這邊也不例外,那立在寧州府衙前的登聞鼓,已經不知多少年沒有敲響過了。

    今日,是怎一回事?

    文華盛會落幕,全城上下,普天同慶之時,竟有人敲響了寧州府的登聞鼓。

    不是旁人,便是姜凰,都感到十分意外。

    “這……”

    姜凰望向蘇問:“文華盛會方才落幕,魁首甲子還在遊街,竟然有人在此時擊鼓,這是巧合,還是……?”

    蘇問一笑,渾不在意:“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嗎?”

    “說的也是。”

    見他這渾不在意的模樣,姜凰也輕笑了起來:“先生同去否?”

    蘇問一笑:“既然撞上了,那就去看看,難得熱鬧嘛。”

    ……

    寧州府衙距離凰天樓並不遠,蘇問與姜凰到來之時,府衙外已聚攏了一批人。

    都是被鼓聲吸引,前來圍觀的百姓。

    “怎麼回事?”

    “好端端的誰擊了鼓?”

    “這年頭,竟然還有人擊鼓?”

    “還挑在這個時候,怕不是蓄謀已久?”

    “這是有多大的冤情,非要在這個時候擊鼓鳴冤?”

    “文華盛會剛剛結束,這一通鼓下來,不知道會驚動多少大人物。”

    “究竟是誰人告狀,狀告何人,看鼓的官差呢,怎麼也不攔一下?”

    “怎麼沒攔,攔不住而已,剛剛才被人抬走呢,那擊鼓的竟敢直接動手強闖。”

    府衙之外,眾人議論紛紛,不住踮腳向府衙內張望。

    蘇問與姜凰相視一眼,都是詫異。

    強闖府衙,出手傷人,擊鼓鳴冤?

    這發展看似合理,實際卻透著異常。

    雖然大周明律,百姓有冤皆可擊鼓之訴,但因為登聞鼓的特殊性,許多人都不願它響動,所以官府縣衙都會安排官吏看護,有人鳴冤,便行訴訟,不必擊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