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夫 作品

Vol·13 [Bury the Light·葬光]

    英國的《太陽報》是臭名昭著的red·tops[紅字超醒目標題黨]——為了方便理解,你可以將它看做uc瀏覽器終極黃金加強版。

    三十一歲的威爾遜先生是一位獨立撰稿人,不過比起撰稿人這種稱呼,他更喜歡稱自己為[作家]或[文豪],要再浮誇一些,就是[時代的寵兒]或[以筆為槍的弄臣],此類稱呼換個戲服就能登上隔壁英格蘭皇家劇院的大舞臺作報幕員。

    他為太陽報寫文章,寫的東西不能說子虛烏有,至少也是空穴來風。

    他將柯南·道爾當做偶像,把莎翁視為人生目標。

    除了這些崇高的藝術追求之外,還有一個作者,是他念念不忘,時時刻刻記在心頭,掛在嘴邊的——

    “——大衛·維克托。”

    昏黃的燈光下,威爾遜撫摸著自己的一頭黑髮,從髮根處冒出點點猩紅。

    他有一雙非常好看的眼睛,像是頑火輝石一樣的暗紅色眸子,瞳孔處透出金色的火焰光彩來。這雙眼睛花了六十萬歐,是人類世界的頂級醫美手術,才能鑄就如此漂亮的人工眼眸。

    “大衛·維克托...”威爾遜挑弄著鋼筆,像個狂熱的追星族,在工作臺前呢喃著,“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寫?”

    多年之前,威爾遜先生與大衛有一面之緣。自此一眼定情,他再也無法忘記這個妖嬈風騷的作家。

    此時此刻,威爾遜遇上了難題。

    他是《太陽報》的當家花旦,報社的老闆接來新活,要他在兩張報紙主版刊登新的故事,講的是聖詹姆士公園殺人案。

    死者有兩百多個,全是血族。

    要把這段故事寫成一部短篇小說——

    ——不能寫的太詳細,因為這是紀實故事。

    ——不能寫的太明白,因為要寫給孩子們看。

    ——不能寫瑪麗主母的壞話,反而要歌頌瑪麗主母的睿智,要將她爽約之後的瀟灑,保全性命的幸運都寫明白。

    有一點特別重要。

    那就是寫清楚真兇,是一個四十六歲垂垂老矣的詹姆士公園前任鴿子飼養員。

    要怎麼辦呢?

    該怎麼辦呢?

    威爾遜思索著,做過豐唇手術之後,他的臉就像是一塊大理雕。

    “大衛·維克托,你會怎麼做呢?”

    “你是個寫實派作家,若是你來寫這個故事,恐怕會親自找到元兇,好好詢問一番,從他的顱腦中取出故事,再將這兇手送下地獄吧?”

    鋼筆從尾指轉到拇指,緊緊夾住。

    “我可不一樣,我靠文字討生活,榮華富貴要我寫什麼,我就寫什麼——哪怕是莫須有的事,哪怕是fakenews(假新聞),只要它好賣,只要它好看,就到了我使出看家本領的時候。”

    直挺的鼻樑裡有兩塊假體,這張人工塑造的臉像極了維克托老師。

    “我想你,無時不刻都在想你,我愛你!勝過愛自己...”

    “維克托...維克托...”

    “把你的靈感交給我。”

    “把你的所有元質都交給我...”

    書頁上起了一個標題。

    名字叫[burythelight·葬光]——是講述古老神怪傳說的離奇故事。

    它一點都不真實,非常魔幻。

    要將墓園裡兩百多位死者的死因,都推脫到一個鴿子飼養員身上,實在是太難太難,威爾遜先生換了一種視角,換了一種寫法——將既定真兇的身份,變作神怪傳說中的開膛手傑克。

    至於這個溫斯頓·斯賓塞為什麼會變成傑克?

    為什麼傑克要殺這些大貴族,就得從長計議了。

    “真該死...”

    威爾遜罵罵咧咧的,眼神越來越冷,拿走桌邊的咖啡杯,對著血肉榨汁機接來一杯新鮮的熱飲。

    咖啡因與人血的混合飲料也衝不散他心中的困頓。

    每次他提筆之前,都會感覺靈魂有一種莫大的蒼涼,彷彿它已經被掏空,再也沒有任何新鮮的段子了。

    幹這行的絕對不能靠靈感,像大衛·維克托也需要奔波於各地,與無數人交際溝通,現場取材。

    很可惜的是,威爾遜沒有這個機會。

    他每天的出稿量是一萬兩千字,還需要親自跑去印刷社與報社反覆校稿,嗎啡與冰毒是他刺激精神元質進行創作的萬靈藥。

    可是此時此刻,他必須保持清醒。

    因為這次接的活是重中之重——

    ——關乎於瑪麗主母的清白,關乎於整個血族的未來。

    他必要用指向性極強,目的性極強的語序,用狠厲的詞,用惡毒的句——把所有矛盾整理歸攏,扯去溫斯頓·斯賓塞身上。

    然後由溫斯頓這位真兇的身世脈絡,引去其他地方,將這口黑鍋罩在某個倒黴教派頭上,或直接扣死在深淵鐵道的boss頭上。

    這件事非常難,比微博小作文或知乎抖機靈要難多了。

    故而威爾遜又想起了心心念唸的仰慕之人——

    “——如果是你,大衛·維克托。這件事一定難不倒你吧?”

    他非常羨慕維克托老師的創作方式,像是印刷或雕刻一樣,寫出一個個鮮活的角色,不過是在路邊採花弄草,將這些人物與事件都完完整整呈現在讀者眼前。

    可是他威爾遜呢?

    他需要從零開始,從空無一物的虛假中拼盡全力去圓一個個謊言。

    就像是今天老闆送來的新題——

    ——他幾乎無法理解,這件事到底是怎麼發生的。

    在倫敦!

    在他媽的英女王的眼皮底下。

    在唐寧街外不過一公里的地方。

    在歷代英王朝的英靈面前。

    有他媽兩百多個非人怪獸,被一個四十六歲,看起來像是糟老

    頭子的醜陋男人殺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