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口禪 作品

第二百七十四章 我的太陽(求全訂)

    對於這幾首歌怎麼安排,華十二表示你們高興就好,他並不參與,至於歌曲報酬,他早在之前那封信裡就寫的很清楚了,他並不要錢,簽約是一個條件,第二個條件就是讓華興公司幫忙送他去米國一趟。

    這可不是華十二犯傻,而是這年代寫歌真不賺錢,就輝黃那樣級別的大師,現在寫一首歌剛三千港幣,按照82年的匯率合軟妹子七百五十塊錢,五首加起來剛三千七百五。

    這些年拿回內地,相當於當時技術工人五六年的收入,可對華十二來說,根本起不到怎麼作用,他要圖這點錢,還不如去趟賭場,或者把儲物空間裡的十幾根備用金條拿出來換錢花呢。

    他去米國別有多圖,而且圖謀甚大。

    飛機從港島起飛,華十二身旁坐的就好是來斯利,倒不是他邀請的,而是華星公司對張國嶸這張專輯很是重視,決定把這張專輯放在米國錄製。

    本來決定是去西雅圖,但來斯利知道華十二要去紐約,便和陳書分商量了一下,將專輯的事情改為紐約錄製。

    來斯利雖然和華十二認識的時間短,但他自認為兩人十分投契,因為像沉默是金、我這兩首歌都像唱到了他心裡一樣。

    所以現在來斯利已經把華十二當成知己,或者說當成弟弟看待一樣,他這次改道紐約,就是想看看這個弟弟神神秘秘的要搞什麼名堂,當然他自己說這不是好奇心,而是關心。

    華十二真想告訴他,好奇心害死貓啊大哥,你這樣很容易被人家滅口的。

    索性他這次去紐約做的事情,也沒打算瞞著,若是成了,必然震驚世界,轟傳天下,所以來斯利願意跟就讓他跟著好了。

    更重要的是,華十二要做的事情還差點錢,既然來斯利願意跟著,那就只能讓他墊付,答應回頭再還他好了。

    來斯利對於錢並不在乎,十萬八萬的眼睛都不眨一下,當即就答應下來。

    下了飛機之後,華十二帶著來斯利直接找了一個律師行,然後又帶著僱傭來的名叫吉姆的白人律師直奔公證處,有些事情亞裔去辦就會被刁難,有個白人律師跟著就會免去很多麻煩。

    等從公證處出來之後,那吉姆律師和來斯利看華十二眼神驚為天人,前者握著華十二的手道:

    “先生,為您服務是我律師生涯的榮耀,我的名字將和您一起名揚天下,後續問題,您一定要交給我,我將免費為您處理與此相關的所有問題!”

    來斯利可置信的道:“天啊,你剛才幹了什麼?你真的註冊了太陽,他們是傻子嗎?真的把太陽給你了!”

    吉姆笑著糾正道:“先生,我要提醒你,我的當事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是受到聯合國和米國法律保護的!”

    不錯,華十二來米國就是為了註冊太陽,從剛才開始,太陽在法律上已經屬於他的私人財產了。

    這件事在後世就有人幹過,其實不只是太陽,早在1980年,美國人霍普就發現在1966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外層空間條約有很大漏洞,然後他通過法律把太陽系除地球以外的其他行星,和月球一起全部註冊為自己的財產。

    之後他通過出售包括月球和其他幾大行星的土地,輕鬆實現了財務自由。

    當然買月球土地的人也不會真的上去,只會獲得由霍普出具的月球土地轉讓書,但是這轉讓書卻是受法律保護的。

    2010年的時候,西班牙女律師杜蘭,受霍普的事蹟啟發,同樣在外層空間條約找到了漏洞,該條約雖然規定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擁有星球的所有權,但卻沒有限制個人。

    於是,杜蘭就鑽了這個漏洞,在西班牙認證處,成功公證為太陽的主人,然後這位女律師開始起訴各個國家要求繳納陽光使用費,最後聯合國迫於顏面,用一筆可觀的財富將太陽重新買了回去。

    華十二註冊月亮是來不及了,所以他決定註冊太陽,那西班牙女人太不要廢絲了,真以為太陽是她自己的麼,那是華夏的,沒聽說過東皇太一麼,嗯,華十二小名就叫太一......

    聽吉姆說將免費為自己服務,華十二微微一笑,誰也不是傻子,一些米國律師經常免費為人打一些引起社會轟動的桉子,那可不是慈善,而是為了揚名,有了名氣律師行可以賺更多的錢。

    吉姆現在就是這個心裡,他幫助華十二註冊了太陽,如此轟動的新聞必然也讓吉姆的律師行揚名米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