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筆莫得神 作品

第179章 被遺棄者

    七十年前。

    當初還被稱為“鹿”的部落裡,一個女嬰呱呱墜地。

    女嬰的天賦很好,即便是在並未刻意吸收靈氣的狀態下,周圍穿過他身體的靈氣也大多被留存了下來。

    這個女嬰被取名為“祝”,族人們希望她能帶領部落壯大,甚至走出這片森林。

    她很聰明,短短三個月後便有口能言,只是受限於發育狀態,還不能行走。

    時間推移,祝出生一年時,族人們的歡呼雀躍被當時的祭神察覺到了。

    那是一隻頭生五彩犄角的麋鹿,那個時候已經打破了兩道枷鎖。

    祭神認為這個嬰兒先天便能吸收靈氣,是不詳的徵兆,便要讓族人解決掉祝。

    但,親自動手殺害族人,還是一個嬰兒,這件事超出了所有人能夠承受的範圍…他們要祭神是來保護自己的,而不是以“不詳”為藉口殺害族人的。

    但沒有人敢忤逆祭神。

    所以祝被遺棄了。

    沒有人敢冒著被祭神抓住來獻祭的風險養育這個女嬰,就連部落的首領,也只不過是將她拋棄在了一處坑洞前。

    那是一群野狼的巢穴,部落首領料定她無法在如此條件下存活。

    不過祝的運氣很好,野狼雖然很饞她身子,但被靈氣洗禮了的腦袋多少能明白這個女嬰活著比死了更有價值。

    因此它將女嬰帶回洞內,只偶爾給她一點食物,保證她不會餓死。

    之後,就將她當做一個能夠聚集靈氣的寶貝,每日依靠著她吸收靈氣。

    大約三年後,女嬰稍稍長大了些,自然吸收的靈氣讓她打破了第一道枷鎖。

    在她打破第一道枷鎖時,野狼終於剋制不住貪婪,撲了上去,要將她吞食!

    但打破枷鎖的生靈怎麼可能會被一個尋常覺醒生靈所傷,野狼的最終結局便是化作祝的衣物,以及…第一次填飽了祝的肚子!

    有了生存能力的祝沒有第一時間回到部落裡,她認為部落拋棄了自己,自己已經不再屬於哪一個部落了。

    甚至於…在森林中狩獵時,祝還有意躲避鹿部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