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寒璘 作品

第33章 不平等條約

    吳道扛著行李箱進屋,放在地上看著雲星:“我給你搬這麼多東西,你得給我多加一百。”

    “你這人鑽錢眼兒了是不是?你知道有多少人排著隊想幫我搬東西嗎?你還朝我要錢?”雲星怒瞪著吳道。

    “排隊那些人在哪?為啥你不叫過來?讓我一個人樓上樓下搬東西?”吳道回瞪。

    “要錢沒有,你要是不忿就把這些東西搬下去。”雲星拉過行李箱甩給吳道一個背影。

    “你!”吳道氣結,好不講道理的女人!好不要臉的老闆!

    雲星站在大臥室門口,硬氣地說道:“我要住這間,你去住小臥室。”

    “憑啥?”吳道瞪圓眼睛。

    “憑啥?就憑我交的房租比你多二百。”雲星理直氣壯地回道。

    “你怎麼就比我多交二百啦?咱倆交得一樣的房租。”吳道抻著腦袋狡辯。

    雲星抬手指向餐桌。

    吳道的臉紅成猴屁股。靠,大意了!咋就沒收起租房合同?這不僅打臉還打的“啪啪”響。

    “搬不搬?”雲星趾高氣揚地看著吳道。

    吳道一聲不吭走進臥室鬱悶地收拾自己的東西,好在臉皮夠厚,不然都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雲星等吳道搬完東西拿出合同遞給他:“看一下沒問題就籤嘍。”

    吳道接過合同看起來,越看越生氣,這哪是租房合同明明是不平等條約。

    甲方要不定期打掃公共區域,保持房間乾淨;甲方必須徵得乙方同意方可進入房間;甲方要保持衛生間的清潔乾淨,最好不要站著小便;甲方......。

    他拿著合同氣沖沖走到雲星面前:“憑啥我一個人打掃房間?還有,只有你那邊有陽臺,難道我晾衣服還要徵得你的同意?你在家還好說,如果不在家是不是我就不能晾衣服了?”

    “所有區域都是公用的,憑啥你不打掃?”手指點著合同:“不允許帶異性進入,不許夜不歸宿,這都是什麼鬼?這是我的家哎,我有權決定帶誰回來,我想回來就回來不回來就不回來,憑啥都由你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