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後退兩步 作品

第42章 升官“發財”

    當然,陳作忠畢竟不比聾老太太。老太太真的是把房子全給他了,無條件的。讓何雨柱給她養老送終另說。

    其實在照顧聾老太太這一點上,秦淮茹、一大爺一大媽甚至是婁曉娥都有功勞,他何雨柱也就帶飯比較多而已。

    但論好處,還是他一個人得了。

    陳作忠把這麼大的房子留給何雨柱,是有條件的。

    一是後院是屬於婁家的,如果哪一天婁家人來要了,何雨柱必須無條件地給婁家。

    唉!忠僕就是忠僕,一輩子都不想做有負主人的事。

    二是前院的房子,他可以留給何雨柱。但如果哪一天他那在海外的兒子回來了,何雨柱要適當地給他一點錢。如果他兒子過得好,少給或不給都成;過得不好,那一定得多給一些。

    唉!可憐天下父母心!

    這兩個條件都不能寫在遺囑上。

    第一個條件,說這房子婁家也有份!

    第二條件,說把房子給自己的親生兒子。可他兒子幾十年來沓無音訊,是死是活不知,是紅是白不知。

    如果這樣做了,街道辦見他死後房子空著,馬上就會讓人進去住或者變成辦公用房。過不了幾年,就會以各種名義將房子充公。

    既然條件不能白紙黑字地寫在紙上,那就光看何雨柱的人品了。

    人品好,給你履行條件;人品不好,打折履行或者根本不履行。

    陳作忠也明白這個道理,但他有什麼辦法呢?

    人死萬事空,他怎麼管得了身後事?!

    辦完陳作忠的喪事白事,何雨柱馬上辦了一件喜事紅事。

    當然這喜事紅事不是結婚生孩子,而是他給於海棠提了一級職務。

    按理說,他剛當上一把手不久,不應該動人事,不然會落下個打擊報復、排除異已的口實。

    但他提拔於海棠,完全考慮清楚才行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