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倒不得了 作品

第二十四章 條件

    王漫妮糾結了一會兒之後,認真的看著趙舒城,問道:“那你能給我什麼?”“除了一張紙,其他的我都可以給你。”

    王漫妮灌了一杯酒下肚,斬釘截鐵的說道:“行,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但是我不想跟其他女人睡在同一張床上,所以如果你真的要我跟著你,你需要給我買一棟房子,可以先不在我的名下,但是房子的位置、裝修,都要我說了算!”

    趙舒城聽到王漫妮的要求沒有覺得很離譜,雖然說一個女人要房子是需要花不少錢,但是這也需要看是誰。

    作為劇情主角的王漫妮,值得自己為她花這麼多錢,再說了,只是讓她住在哪裡而已。

    如果王漫妮敢做出對不起自己的事情,隨時可以把對方趕走。

    想到這裡,趙舒城想到一個笑話,那就是一個富豪包了一個二奶,買了一套房子給她住,然後每個月再給二奶生活費。等到跟她分開之後,把房子一賣,不光是房子的錢回來了,就連包養費用都回來了,甚至還賺了錢。

    算下來的話,不光是白玩了很多年,而且還給自己盈利了。甚至他的原配知道之後,還責怪對方為什麼只包了一個。

    雖然跟王漫妮這樣的情況有些不一樣,但是買房子也算是一種投資。如果王漫妮真的能一直跟著趙舒城,他也不會把王漫妮丟了,甚至未來真的會把房子過戶到王漫妮名下。

    “當然沒問題,你以為我真的是什麼隨便點人,誰都能跟我?”

    趙舒城說著就拉著王漫妮坐到自己身邊,說道:“好了,開心一點,有什麼事情都已經過去了,以後跟著我,我會讓你享福的。”

    “你不是喜歡名牌嗎,走,跟我去你工作的店裡,想買什麼就買什麼,隨便挑!”

    “你既然跟了我,就不能跟過去一樣,沒什麼拿的出手的衣服,一定要讓哪些之前看不起你的人,為難你的人,羨慕妒忌恨。”

    “我知道最近你受了不少委屈,安慰的話不用我跟你說。你要讓他們明白,你王漫妮不在乎那點錢,你的男人什麼都會買給你。”

    “你也比覺得是在用錢買你,我就是這樣的做事方法。我是喜歡你,也願意給你花錢。”

    趙舒城這樣一說,讓漫妮有些感動,雖然她知道趙舒城這就是在包自己,但是價格不同,自然感受也就不同。

    如果說是一個人包她,只是每個月給她三五萬塊錢,她可能覺得這樣做不值得,但趙舒城這樣的糖衣炮彈砸下來,只讓王漫妮覺得如果可以,請來的更多一點。

    她以前做夢都想找一個有錢人,能在魔都有自己的房子,或者對方有一套大房子,能讓自己買得起名牌,也能帶得起鑽石項鍊。

    現在只要自己點頭,趙舒城肯定就能滿足自己,自己還有什麼不樂意的呢。

    王漫妮只要想到自己也能穿上哪些名牌一副,挎著名牌包包,甚至還能戴著店裡的高定首飾,只要想到哪樣的畫面,讓她都有些激動,甚至覺得自己都溼了。

    “好,我們現在就走,不許反悔!”

    趙舒城就這樣被王漫妮抱著胳膊拉著直奔米西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