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顏千里 作品

第三十七回 墓穴之內

    墓穴裡沒有一點光,靜得滲人。

    地上堆積著屍骨,你不知道這一腳下去會踢到誰的頭,也可能踩斷誰的手。石壁上黏糊糊的,因為沒有光,所以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或許是某種菌類,也可能是常年不凝固的血。

    若是常人大概早就被嚇死了。可董四不是常人。這裡的所有人都不是常人。

    董四今年才不過十四五歲,身高就已經有一米八了,再加上臉上那幾道猙獰的傷疤,你要不說,絕對沒人相信這還是個孩子。

    他也確實不能算是孩子了。他是這次被暗劍扔到墓穴的七十六個人之中的一個,也是在墓穴裡活過了十天的五個人之一。

    他和別人不一樣,他是自己找到暗劍,並自願進到墓穴裡的。

    他叫董四不是因為他姓董,而是從小被一個地頭蛇收養,地頭蛇姓董。

    董四沒上過學,甚至不知道什麼是父母,有記憶起,就跟其他十幾個孩子一起被迫乞討,討不夠就沒飯吃。

    千國的《千人議會制度集合國白皮書——貧困輔助法》有規定,街道上不應該有人乞討,如果有那就是當地**處理不當。發現乞丐應給予幫助,帶回救助營分配適合工作,自食其力。是小孩的話該給予相應的福利學堂。

    董四以前傻得很,只知道聽地頭蛇的,看見有穿制服的就跑,每天按時回去交差。

    有一天他的夥伴董十七被穿制服的帶走了,董四以為他死了,難過了好久。直到後來有一天他發現董十七穿著沒有洞的乾淨衣服,在一個大大的院子裡玩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