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下雨 作品

第六百六十八章 商業鐵路

    在大楚帝國立國之初,尤其是還在湖廣的時候,其財政收入主要依靠的是農業稅,其比例能夠佔到百分之六十左右。

    這種情況在東進並佔據江南之後非但沒有改善,反而進一步擴大,因為長江流域裡魚米之鄉多啊,這農業發展本來就挺好的,因此農業所能貢獻的稅收也就更多。

    在承順四五年的時候,大楚帝國裡的財政收入大概就是農業方面佔據百分之七十左右,剩下的三成則是工商方面。

    等到大楚帝國開始依託長江流域開始南征北戰,陸續佔據南方兩廣福建等地,又北上佔據了江北安廬山東河南乃至河北等北方省份後。

    看似地盤擴大了,但實際上農業方面的稅收貢獻的並不多,因為這些地方要麼並不是魚米之鄉,要麼就是受到嚴重的天災人禍,農業生產受到了極大的破壞。

    而於此同時,工商業持續高速發展,這也導致了在承順七八年時期裡,大楚帝國的工商業方面的中央財政收入,正式超過了農業稅,成為了帝國的主要稅收。

    這個工商業方面的財政收入,也是多種多樣,主要來源於企業的徵收,尤其是一些中大型企業,至於小企業嘛,看似大楚帝國的稅法很嚴格,但是前提你得監管到位才行,而受限於徵稅成本,實際上大楚帝國很難對大量的小企業,尤其是小作坊式的企業進行全面的稅收監管的,尤其是這些小企業,作坊什麼的都普遍採用現金交易的情況下,就更難監管了。

    此外,大楚帝國也很難在零售環節裡徵稅,現金交易的情況下,稅務部門幾乎沒有辦法在零售環節裡以銷售額進行收稅,別說十七世紀的大楚帝國了,就算是二十一世紀裡,也很難在零售環節裡收稅……

    所以,大楚帝國乾脆是不搞什麼消費稅,同時對零售店鋪,餐飲等個體戶類的採取定額營業稅制度,根據行業以及規模,固定收取一定的營業稅,而且這個營業稅也不高。

    但是總比沒有好,也比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收什麼所得稅,消費稅之類的強。

    因此情況下,大楚帝國的工商業稅收主要是集中在中大型企業上,並且更加註重於生產、運輸、渠道批發的中上游環節裡徵稅。

    這種方式,在稅收體系裡,屬於很典型的間接稅收。

    普通人沒啥感覺,因為你購買東西的時候,不用繳納什麼消費稅,也不用非要找商家拿什麼發票之類的。

    但實際上,你購買的東西,其零售價裡本身就已經包含了相當多的稅收,因為這件商品從原料到生產,再到運輸的過程裡,企業們都在交稅,這些稅收最終還是要攤在商品的零售價裡的。

    不同種類的商品,其含稅比例不一樣,多的有八九成之多,而少的一兩成,綜合算下來的話,一件普通的工業商品,其售價裡稅收就佔據了大概一半左右。

    這就是間接稅收,也是後世絕大部分國家所採用的主要徵稅方式。

    從企業的經營過程裡稅收,可比找人們收什麼消費稅,個人所得稅之類的容易多了。

    而針對企業的稅收,就有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印花稅,還有營業稅。

    除了常規的企業稅收,關稅以及其他幾種特殊稅種也是貢獻了相當多一部分的工商行業收入。

    關稅,這玩意可不少,而且大楚帝國收取關稅,不僅僅收取進口關稅,還收出口關稅,而且關稅的大頭也是來源於出口關稅。

    因為進口的很多東西,尤其是糧食以及棉花以及其他工業原料,大楚帝國都是敞開了收購,長期免稅的……只對一些海外特產,尤其是香料以及珍珠寶石等奢侈品什麼的進行收稅。

    但是出口關稅可就多了,大楚帝國出口的幾乎所有商品都是要繳納出口稅的,從機制布到槍炮武器,都要繳納出口稅。

    雖然有出口退稅政策,但是一般只侷限於機制布,並且還得是特定地區的出口。

    繁榮的海外貿易,讓大楚帝國能夠收取不少的關稅。

    而特殊稅種,則是針對特殊行業,要麼是壟斷行業,要麼是特殊行業。

    比如鹽業,這就是屬於壟斷行業,只有大楚帝國鹽業總公司一家企業准許運營該行業,因此大楚帝國鹽業公司,除了常規的企業稅收外,還需要額外繳納鹽稅,這個鹽稅可不少!

    繳納了鹽稅後,實際上大楚帝國鹽業公司的剩餘利潤也要上繳一大部分。

    說白了,這個鹽務公司就是官府自己壟斷某個行業撈錢的。

    這也是為什麼鹽務公司在國內已經初步工業化,食鹽生產已經很沒什麼技術難度的今天裡,還能創造大量利潤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