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下雨 作品

第一百九十一章 燧發槍

    最早期的時候,也就是伏牛山時期的時候,羅志學和當時的孫成立他們意見都非常一致,那就是他們需要一種輕型火炮。

    一種能夠在大山裡也能夠進行機動,必要時候甚至能拆開來用人扛著走的輕型火炮。

    同時這種小型火炮又需要能打到三四百米外的敵軍。

    在這兩種戰術需求下,六百斤火炮就被搞出來了。

    這種全炮重量(炮管加炮架加前導車)只有六百斤的輕型野戰炮幾乎完美符合了當時保鄉軍的戰術需求。

    但是滿足了上述兩種戰術需求後,也就導致了這種火炮的威力比較差一些。

    發射的炮彈為兩斤半,這炮彈重量看似不小了,不過倍徑不大,同時因為炮管比較薄,因此發射裝藥也不多。

    在三四百米這個距離上殺傷力還勉強可以,但是超過了五百米距離後,該火炮的殺傷力就迅速下降了,至於七八百米的距離上,其炮彈的末端動能就已經沒眼看了……

    如果說這種火炮,只是用來充當數百人的支援火力,也就是充當步兵營的支援火力,那麼自然是夠用的。

    但是奈何保鄉軍是直接把這種火炮當成了戰術野戰炮使用,直接為全軍提供遠程火力掩護,經常在超過五百米甚至六百米的距離上就對敵軍方陣發起炮擊。

    結果就是炮彈是打過去了,但是殺傷力不足,哪怕是命中了敵軍的方陣,也殺傷不了幾個人。

    這種劣勢在保鄉軍南下後的幾次大規模戰役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尤其是裕州城東郊戰役的時候,張馬林一度指揮炮兵部隊攻擊五百多米外的敵軍騎兵,隨後又跨越了大半個戰場,攻擊足足六七百米外的敵軍左翼賀人龍所部。

    炮擊過程裡,命中率其實相當可觀,然而造成的殺傷卻是比較有限。

    只是這一切都在敵軍光捱打沒有反擊手段,士氣低下,對傷亡承受能力極差面前被掩蓋了。

    這要是換一隻作戰意識更堅定一些的強軍過來,對方估計都能硬扛著這種程度的炮擊殺過來。

    從裕州戰役之後,羅志學就想要搞一種更大威力的野戰炮出來了。

    兩斤半野戰炮有它的優勢,也有它的劣勢。

    它的未來應該是直接下方到各旅,直接為步兵營級別的部隊提供中等火力的火炮支援,而不是作為更高一級,為整個戰場提供火力支援,為己方大軍提供遠程火力掩護的野戰炮。

    肩負起為全軍提供遠程火力的野戰炮,必須是威力更大的野戰炮。

    羅志學對丁剛毅如此道:“先試製兩種,一種是中型野戰炮,發射炮彈重四斤到五斤左右;一種是大型野戰炮,發射炮彈重九斤到十斤左右。”

    “這兩種火炮的標準有效射程最少需要達到一百五十丈,兩百丈到兩百五十丈之內的命中率和殺傷力要保持在比較高的水平,在三百丈距離上依舊需要保持一定的命中率和殺傷力。”

    “新炮可直接採用青銅鑄造,不用太考慮原料成本問題,哪怕一千兩銀子甚至兩千兩銀子一門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