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龍蝦 作品

第382章 首席女法醫(12)

    首先,在陳大偉家裡的同事們,將他居住的那個筒子樓房間給搜了個遍,每一個角落都用魯米諾試劑做了檢查。

    魯米諾試劑,又叫做發光氨,是通用的發光化學試劑,與適當的氧化劑混合時,會發出引人注目的藍色光。

    在法醫學上,經常使用魯米諾來檢驗犯罪現場含有的痕量血跡;在生物學上,則使用魯米諾來檢測細胞中的銅、鐵以及氰化物存在。

    陳大偉住的筒子樓,雖然面積不大,但現場雜物非常多,看起來非常混亂,不排除他是作案過後特地佈置過現場。

    所以每一處都不能放過,這是個大工程。

    好在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還是被警局同事們找出來了。

    在陳大偉家裡的廚房洗手池角落裡,發現了魯米諾試劑的反應,經證實,的確是殘留的人血。

    除了洗手池之外,還有菜刀刀柄和刀身的縫隙裡,也發現了人血。

    這樣的痕跡,絕對不可能是陳大偉自己在做菜的時候,不小心切到手的,只可能是在用力砍人的時候,血液飛濺出來,落在這裡的。

    其次,在化工廠的警察同志們,開始對陳大偉所有的同事錄口供。

    根據化工廠的員工所述,陳大偉在李倩遇害的那一天,曾經提前下班,早早的離開了化工廠——

    “陳大偉是外地人,他平時可拼命了,除了回家睡覺,他基本上都待在工廠裡,很少出去的。”

    “我沒想到他還有提前下班的時候,當時他一個人看起來神秘兮兮的,像是要偷偷離開工廠,不過我正好在外面抽菸,就看到他了。”

    “跟他聊了兩句,他說是去見自己的老鄉,一起吃頓飯。”

    “我當時也沒在意,隨意跟他說了幾句後就回工廠幹活了,那天正好後山排汙口堵住了,我們幾個一直加班,搞到半夜,弄好了才回去。”

    根據口供,陳大偉明確提起過自己是去見老鄉。

    而根據洛小舟的調查,死者李倩和陳大偉,的確是來自同一個地方,而且他們倆是差不多時候來的。

    幾乎是李倩來平城讀大學的時候,陳大偉就已經在平城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