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遍地商機

    之後,就是六部配合以以儆效尤的方式從重要處理了呂宋的商賈后,又制定了清晰明確的法令加強對外邦商賈的管理。

    這些事情雖說是由朱大福提出來的,但卻有專業之人來處理的,完全不需朱大福在這個事情上多操心。

    而無論是工部的官銀錢局,還是戶部的寶鈔提舉司,在朱大福盯了數月的時間也都步入正軌了,    不用朱大福經常過去,他們也能保證正常運轉了。

    既如此,朱大福也就不過去了,他需要的是把他那些觀點傳承下去,而不是事躬必親,任何事情都由他親自去做。

    若真是如此的話,那還不得累死?

    這些事情是不用朱大福操心了,而朱大福這段日子也沒閒著,    因興明海貿有限公司的緣故把一眾股東聚集在了一塊。

    這些股東除了出海的生意外,手下還有其他生意要做,藉著這個機會把他們聯繫在了一起,眾人商議著便就這些股東為主成立一個商會。

    加入商會也不僅僅是隻受限制,還有資源共享,風險共擔等諸多好處。

    朱大福一手主導了興明海貿有限公司的成立,這些股東也信賴他們。

    另外他的身份也擺在了那裡,有他在那就等於他們商會是找了朝廷做靠山。

    所有股東齊心推舉朱大福為商會會長,為了這個事情王興德領著馬建柏和任天瑞尋了朱大福好幾趟。

    朱大福本是不準備參與這個事情的額,但看著王興德等人誠意十足,朱大福也不能不應。

    不管怎麼說,在興明海貿有限公司的事情上,王興德他們給了朱大福面子,那在這個商會上朱大福總得給人家幾分面子的。

    既做了這個商會會長,朱大福就得對這個商會負責,最近幾天一直在與這些商會成員開會。

    不過,即便是單獨開設出來的商會,也與興明海貿有限公司的生意脫不了干係。

    畢竟,    當下海外商貿貫穿於大明整個商貿體系中,即便是不出海的商賈生意難免會海貿牽扯上關係。

    要不提供出海的貨物,要不就是販賣海外進來的那些貨物。

    只不過,他們都是興明海貿有限公司的股東,他們私人若也經營這個事情,難免會出現公私不分,甚至是因私廢公的事情上來。

    所以,在他們加入興明海貿有限公司之後,朱大福就定下了明確的規定,他們私人不得在經營涉海貿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