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分股

    第400章 分股

    總之一句話,既是成立公司,那自是要統一管理的,若是由於這些股東自行提供絲綢,布匹等貨物往海外販賣,那朱大福辛苦組建起來的這個海貿有限公司,不就相當於鏢局了嗎?

    王興德等這些大商賈身家雄厚, 他們收入的絲綢布匹準備海外交易的貨物自是要比其他商賈多的。

    若說吃虧,那也是他們吃虧最多。

    不過,按照身家來算,他們認的股肯定是要比其他那些小商賈多的,到最後分紅的時候自也要比他們多。

    換算一下,他們倒也沒吃多大的虧。

    可這樣做的話,對那些小商賈是很有優勢的, 畢竟這麼多商賈不可能每家都派人出去, 他們把自己的貨物送出去具體賣了多少他們又不知道, 還不是由上面那些大商賈說了算。

    若是隻持股分紅,那可就省心多了,只要賬目能做到公開透明,那無疑是在家裡數錢。

    既是雙方都勉強能夠接受,在朱大福出口之後倒也沒人反駁。

    既如此,朱大福也就進入下一步議題了。

    “我準備先把我海貿有限公司的股份分成一萬股,朝廷一成那就是一千股,我拿一千股,四千股由各位分買,剩下的四千股留於市場弄成散股,初價定於十兩銀子一股,各位有何意見?”

    對於股份公司,他們到目前為止也不過只瞭解了一個大概,哪能再在這些方面提出可行性的建議。

    每人說話,意味著全票通過。

    朱大福隨之又道:“既無意見,那四千股就交於各股東認購,認股完成, 各位即可成為公司股東,今日最好可把公司董事會成員搭建起來,明日便可著手公司出海事宜。”

    反正就四千股,如何認購朱大福自不會操管。

    反正價錢擺在那裡,其他股東若是同意,誰一下出四萬兩全部認購了朱大福也不攔著。

    當然,這也不只是當時不攔著,往後不能不管。

    四成股份,那比在他和朝廷加起來的都多,在公司可是有著絕對話語權了。

    朝廷出面,雖能剝奪了他這話語權,但既然已考慮到這種可能性,當然是要把其扼殺在搖籃裡的。

    四千股其實並不多,分到他們每人手裡沒多少了,但好在總體基數夠大。

    這些商賈是由於王興德三家號召起來的,如何分配自也要由著三家拍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