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大火

    羅貫中自個兒也並未想到區區一份報紙竟火到了如此程度。

    剛是昨日就售賣出來了十二萬份,也就是說至少有十二萬人,甚至更多的人讀到了他的小說。

    當然,羅貫中也非常清楚。

    這報紙之所以能這麼暢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朱大福的那宋體字。

    對此,羅貫中也不敢居功,只道:“朱東家宋體天下無二,不少人買回報紙怕是為作臨摹,老夫的書也是沾了朱東家的光。”

    不管是誰沾誰的光,報紙暢銷那是肯定的了。

    報紙既然賣出,總歸是得談談分成的問題。

    朱大福提及,羅貫中說什麼都不要錢。

    這個時候,沒什麼版權。

    好多人寫了書,寫了文章,根本不會考慮版權問題。

    不管是書坊還是私人借用亦或者是以此來牟利,版權原創者非但不追究版權被盜問題,還會沾沾自喜覺著自己的東西被人認可了。

    就像羅貫中,即便他這小說若賣給說書的,也是能賺些銀子的。

    但他覺著,那樣不能夠使他小說發揮出該有價值。

    因而,也才會輾轉各地,求書坊刊印。

    只要書坊能刊印,他本人一文不拿都成。

    ...

    宋體字固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三國志通俗演義》的文學價值永遠不可否認。

    “先生太謙虛了,這樣吧,千字十兩,也就是說一千字支付先生十兩銀子以買斷先生《三國志通俗演義》的版權。

    將來,無論是報紙刊登亦或是茶樓說書甚至漫畫改編都由我來做主,與先生無關。

    當然,作品署名永遠是先生,所有的改編也還需與先生再做進一步商議,先生若不同意,可隨時拒絕。”

    一千字十兩,相當於千字三千元了。

    即便是後世,也是行業高價了。

    朱大福說了許多新名詞,羅貫中聽得雲裡霧裡的。

    只聽明白一千字要支付他十兩,有些不敢確信。

    “你可知我那書總計多少字?”羅貫中反問道。

    朱大福想了一下,道:“六十幾萬?”

    具體多少就不知道了,這一個大致數字還是來源於後世讀書時的語文課本。

    “六十四萬。”羅貫中道。

    不就是六十四萬萬,簡單!

    朱大福大手一揮,道:“那也就是六千四百兩,不過,我當下沒這麼多,只能先欠著,報館所有盈利先緊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