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綰清 作品

第二百七十章 前車之鑑

    “嗯……”洛珊的聲音漸漸小了下去。

    “三個小時了啊……”於文在電話裡那頭輕輕嘆了口氣,問道,“為了確定你是不是已經拿到了材料,我一直都在想辦法聯繫你,剛開始在qq上發消息,後面看見你沒回,就打你電話,結果你一直都沒有接,再後面我甚至都道部門群裡去問有沒有人可以聯繫上你“文姐……”洛珊囁嚅道,“對不起,我以為只要我拿到材料就可以了,沒有想到……”

    “沒有想到?”於文的生原因突然變得有些激動,不過很快,她又平靜了下來,“好吧,第一次做事情,有些東西你可能還不是很明白,也算是情有可原吧。那我今天就跟你講一講,為什麼今天這樣的情況,你收到材料一定要跟我反饋的原因吧,以後你應該還是會碰到的。”

    “嗯……”洛珊不知道該做什麼反應,便只是輕輕地應了一聲。

    “跟你講個以前發生的事情好了,”於文頓了頓,“之前我當幹事的時候,也有負責人在這種假期的時候來交材料,不過那次是成立社團的材料,然後同樣,因為部長們都不在學校,所以也是叫了一個幹事代收。結果那個幹事出於種種原因,沒有及時到辦公室去收,也沒跟部長報備,就自作主張打電話讓負責人把材料插在辦公室的門把上了。”

    “但後面那個幹事去拿的時候,整份材料已經不見了,他打電話問負責人,人家一口咬定是放在那裡了的,可事實是卻是沒有。然後幹事沒有辦法,就只能把前因後果告訴了部長然後低頭認錯。部長知道以後又是懊惱,又是生氣,但是沒用啊,材料丟了就是丟了,於是我們部長只能幫著去交涉,想要讓他們負責人再交一份紙質稿過來。”

    “本來這樣補救也是可以的,或者我們自己這邊把他們的電子稿打印出來,幫他們去跑一邊蓋章就行了。但是不巧的是,就在那個假期,這個擬成立社團的指導老師出差去了,要到下學期才回來,也就是說,在我們評比結束這個材料裡面指導老師的章就沒有辦法蓋。而在我們的制度裡面,蓋章不完全的申請材料是不予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