蟲草田十 作品

第46章 南書賢的新發型

    “檢事,這是羅東輝的案卷,以及我們已經寫好的起訴書!”

    當吳智勳走後,張太秀便立刻找來了秘書林智孝,交代對方把羅東輝的案子找出來。

    於是不到二十分鐘,林智孝便把張泰秀需要的東西送到了他的辦公桌前。

    “哦,都放在這裡吧!”

    張泰秀答應了一聲,隨後林智孝便轉身走出了辦公室,等對方離開之後,張泰秀這才慢慢的拿起警方的記錄,隨後認真的查看了起來。

    酒駕的事情發生在兩週之前,當時警方在建國大學附近設置關卡,檢察過往車輛,大概在接近凌晨左右,一輛超速行駛的蘭博基尼被警方發現,隨後攔下進行檢查。

    當時坐在車上的司機就是羅正泰的兒子羅東輝。

    當時車上的兩人神智已經有些不清醒了。檢查站的警察看出了些端倪,於是便要求二人下車接受檢測,不過羅東輝和同行的尹在哲。卻並沒有按照警察的指示下車,反而強行留在車上打算加速逃走。於是警方便對二人採取了緊急措施。將二人帶回了警局,接受調查。

    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當時開車的。是羅正泰議員的兒子羅東輝。而同車的,則是韓泰酒店尹會長的兒子尹在哲。因為沒有被抓到開車,所以尹在哲很快就被釋放了。而羅東輝這邊,則一直留在警局裡,直到天亮之後才被律師帶走。

    警官的筆錄中,詳細的記錄下了這一起普通的酒駕案件。所以嚴格的來說,張泰秀只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那樣,正常處理這起案件就可以了。

    不過,像羅議員的兒子這樣的大人物的親屬,一旦留下案底,以後很可能會影響到他的政治前途。所以身為**人,吳智勳的事務所肯定不願意讓**人坐牢,所以這件事就有些難辦了!

    張泰秀能做的就是在法律賦予的職責之內,選擇嫌疑人適用的刑罰。這件事上,他不打算不盡人情,所以吳智勳的面子還是要給的。

    可是,現在還有一件事,牽扯到張泰秀的利益。那就是羅正泰收購土地的事情。

    “我要好好利用一下這次的機會,藉著案件,打亂羅正泰議員的收購計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