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393章 被告陳述的什麼?觀眾:去TM的!
“按照相關的罪行處理,已經達到了判定死刑的程度。”
“對於這一點,我並沒有覺得任何的不妥。”
“可是審判長,被告人四人,都屬於18到20週歲剛成年不久的人。”
“從這一點來看,他們的犯罪年齡都相對較小。”
“並且在這個案子中,根據四人的口供一致指出了是楊帆在被控制後進行了強烈的反擊,才導致了最終的結果。”
“並且這個案件中,根據四人的陳述,張大力有殺人的想法,是因為楊帆告訴他們這麼做是要判重刑。”
“從這一點來講,楊帆可能還存在著一定的引起犯罪人員情緒的責任。”
“所以基於以上我方認為,被告人四人所犯的罪行雖然極其嚴重。”
“可是考慮到多方面,還是應該從輕進行判罰。”
“.….”
在吳振進行陳述,陳述到受害人可能還有一定情緒引導責任的時候,法評直播間中,不少人直接開罵!
“艹!這是什麼牲畜?嘴裡能說出這種話?”
“什麼叫做楊帆激怒了對方,掙脫了對方的束縛,楊帆也有一定的情緒責任?!”
“受害者有罪論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受害者就應該被欺負,不應該反抗,也不應該說什麼其他的事情是吧?”
“tmd牲畜!”
“我能理解被告方委託律師的陳述,不就是想減輕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嗎?”
“用得著朝受害人的身上潑髒水嗎?用得著嗎?”
“這種陳述就是在這妥妥的噁心人!”
“能不能把這個委託律師也給他判一個死刑啊!聽到他說出這種話,我簡直都快要氣死了!”
“.….”
直播間內都是對於被告方委託律師無證的謾罵聲。
甚至在庭審場上,楊鐵軍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衝著被告方委託律師進行怒罵。
“你說的什麼意思?”
“什麼叫做楊帆也有責任,楊帆他有什麼責任?”
“是那四個殺人犯衝進我兒子家裡面,把我兒子控制住了,我兒子想要反抗,這有錯嗎?”
“他錯在哪?”
“他是不是不能反抗,就只能看著我兒媳婦被別人欺負?!”
對於楊鐵軍的怒罵,吳振的表現非常的平靜:
“我理解受害人家屬的心情。”
“可能受害人家屬沒有明白我剛才陳述的意思。”
“我剛才陳述的是在情緒方面有一定的責任,並不是說他在在這個受害的過程中有責任?”
“呸!你放屁!”
楊鐵軍對著吳振呸了一口,還想繼續說什麼。
可是卻被審判臺席位上的審判長敲響法錘進行了打斷:
“請受害人家屬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緒,這是在進行庭審中。”
“有什麼問題可以在法庭要求進行陳述的時候陳述,也可以讓委託代理律師進行代替陳述。”
“請不要在庭審上發洩!”
面對審判長的提醒,楊鐵軍這才怒氣衝衝的坐了下來。
但是情緒明顯依然非常的氣憤。
蘇白望著楊鐵軍這麼氣憤,示意李雪珍安撫一下。
然後抬頭看向吳振。
在這時,審判長開始對剛才吳振的陳述,詢問檢方和受害人委託律師的看法。
“對於剛才被告人委託律師的陳述,公訴人和受害人委託律師有沒有什麼想法?”
李雄抬頭朝著被告人委託律師席位看了一眼:
“我方認為,被告方委託律師的陳述完全沒有法律基礎和意義。”
“尤其是關於剛滿18週歲這一個話題。”
“還有作為主題在主觀上的這個問題。”
“為什麼國內刑法要規定18歲為刑事完全責任承擔人?”
“那是因為在法律的意義上,18週歲已經可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了。”
“就算是隻滿18週歲,剛一天,剛一個小時,剛一分鐘,一秒鐘!”
“那也是法律上承認的獨立承擔刑事責任人!”
“這一點,無論是張良的援助律師,還是王文遠的委託律師的陳述,都毫無意義!”
“因為庭審如果依照這一點進行判罰,那麼未滿18週歲為未成年人,就沒有了任何意義!”
“所以這一點完全可以不採納和不聽取。”
“還有就是被告方委託律師陳述的王文遠的主觀。”
“王文遠的主觀,無論怎麼說,他殺人實施犯罪,這些都是客觀的事實,有著故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