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317章 抗拒法律制裁?你想什麼呢!

 
審判長的眉頭皺的更緊,隨後又將目光落在了被告人委託律師席位的姜民身上。

 
姜民開口:“我方當事人已經表明了自己的觀點,在當時他對於林文慧並沒有任何強迫的主觀意願。”

 
“基於這一點,我方認為不存在惡意強迫林文慧發生關係的行為,只是一時興起的猥瑣行為。”

 
聽到姜民繼續開口陳述,並且是為被告人開脫。

 
怎麼說呢。

 
律師為委託人進行脫罪,是理應的職責。

 
可是這個外籍人是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對於中國法律處在一個完全蔑視的情況下。

 
說實話.…

 
不把人給送進去,心裡面就是憋著一股氣。

 
想到這裡,蘇白當即開口:

 
“那我想請問一下被告方委託律師,你陳述的觀點是惡意猥褻。”

 
“你認為的判決要求是隻給予治安拘留。”

 
“可是你提出來的觀點與檢方公訴人提出來的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未遂有什麼異同嗎?”

 
“換個意思,你憑什麼否定檢方提出來的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未遂?”

 
姜民朝著蘇白看了一眼,當即開口:

 
“強制猥褻和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未遂在客觀形式上表現相似。”

 
“但在主觀上表現不同。”

 
“兩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違背婦女的意願發生關係。”

 
“這一點是以發生關係為主要目的。”

 
“強制猥褻,指的是在受害人不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不發生關係。”

 
“在這個案子當中,我方當事人只是將林文慧的衣服扒下來,並沒有直截了當的表明自己要和林文慧發生關係。”

 
“基於這一點,可以明顯的看出來,我方的行為和檢方提出來的強迫林文慧發生關係,有著明顯的不同點。”

 
“所以我方認為.…”

 
“檢方以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未遂為主要的犯罪條件,提出對我方當事人進行了控告。”

 
“非常的不合理。”

 
“我方要求,對於本次庭審進行休庭,更改對於我方的起訴罪名。”

 
“.….”

 
對於姜民的要求,審判臺席位上的審判長並沒有對其進行回應。

 
說實話.…審理外籍人士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

 
不過.…

 
就衝著剛剛被告人的那一番話,他的心裡就存在著一定的偏見!

 
主要的偏見是在於外籍人士對國內法律的不尊重。

 
什麼叫做國內的法律不能對外籍人士適用?

 
想什麼呢!

 
再有一點。

 
惡意猥褻和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未遂,兩者之間的確類似。

 
但實際上有著很大的不同,尤其是在表現形式方面。

 
于越作為審判長開口詢問:“在被告方委託律師剛才的陳述當中。”

 
“你方當事人不想與受害人發生關係,那為什麼他要撕扯受害人的衣服進行強制猥褻?”

 
“進行強制猥褻的目的是什麼?”

 
“難道只是因為被告人說了一句他們是朋友,他們就是朋友之間的關係了?”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姜民保持著沉默。

 
只聽審判長繼續開口:

 
“被告方委託律師,還有一個重要的點沒有陳述清楚。”

 
“強制猥褻和強迫婦女發生關係未遂之間,最重要的是有沒有干擾強迫的行為。”

 
“如果沒有干擾強迫的行為,被告人只是將林文慧的衣服扒光,在得知了林文慧不同意後,停止了侵害。”

 
“這個叫做強制猥褻。”

 
“可是被告人為什麼停止侵害?”

 
“被告人停止侵害的原因是因為被林文慧踹到了下體,不能繼續犯罪。”

 
“這並不是被告人主觀意義上的停止犯罪行為。”

 
“而是被告人在外力的影響下,不得已停止了侵犯的行為。”

 
“對於以上的觀點,被告方委託律師還有異議嗎?”

 
姜民開口:“審判長,我方仍然有一定的異議!”

 
“剛才審判長陳述強迫未遂的主要因素,在於林文慧對我方當事人踢了一腳,導致了我方當事人停止侵害的行為。”

 
“以此判定我方為強迫未遂。”

 
“可是如果站在我方強制猥褻的角度下,林文慧對我方踢了一腳,我方還會繼續強制猥褻嗎?”

 
“我方認為關於我方是否屬於強制猥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