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64章 誰主張,誰舉證,懂裝不懂是吧?!
庭審場上。
李雪珍小臉驕傲,像是一隻贏了的小孔雀。
蘇白:.….
提醒了一句:“暫時先別瞪了.….準備一下後續需要用到的訴訟材料。”
“奧。”
“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認真的點了點頭。
原告席位上,陳美霞老臉有些掛不住,她活了那麼多年了,這還是第一次和小年輕人對視,沒有贏。
心裡面越想越氣,但後還是什麼都沒有說,安靜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
李壯,李軍兩個人也都沒有說話,默默的坐了下去。
原被告雙方都坐在了各自的席位上。
書記員開始宣讀庭審紀律:
“一:.….….”
“二:.….….”
“三:.….….”
“四:.….….”
.
….….
宣讀完畢,伴隨著一句:“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場。”
唰唰唰。
庭審場上,訴訟相關人員全體起立。
三位合議庭成員走上庭審臺,站在庭審臺上。
書記員:“審判長,人員都已到場,可以開庭。”
咚咚!
錢偉敲響法槌:“開庭!”
“請坐下。”
唰唰唰,庭審現場的眾人紛紛落座。
審判臺席位上,錢偉環視了一圈,目光稍稍停留在陳美霞身上一瞬間便挪移開了。
隨後,低頭看了眼訴訟材料。
關於這個扶人案,錢偉對於這個案子的大致過程瞭解過。
因為先前有好友已經跟他打過招呼了,所以他特意對這個案子稍微上了一點心。
這個案子怎麼說呢.…
在他看來,怎麼判都可以。
並且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對於判決。
錢偉在心裡面也已經有了想法。
這種證據不充分的民訴案件,他作為審判長的時候判定的不少。
甚至於關於這個案子的訴訟變數,他都已經大致的猜到了。
在他心裡面,總體來說,問題不大。
在翻閱訴訟材料,理清思路以後,錢偉看了一眼原告席位,開口:
“好了,現在已經開庭。”
錢偉翻了翻訴訟材料:
“原被告雙方開始陳述信息身份和代理權限,進行核對。”
“原告,請你方開始陳述出庭人員身份信息,還有訴訟代理權限。”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了點頭。
這個案子對他來說,不算是什麼大案子。
雖然說蕭峰只是南都一家一流律所中等水平的民事訴訟律師。
但在一般的民事訴訟中。
主要依靠的是訴訟的方式和爭辯的角度,判決的傾向性在於合議庭與審判長。
民事訴訟中,所依據的是證據方面的內容。
只需要根據證據來就好了。
對於這個案子蕭峰其實並不看好,但既然已經承接了,那麼還是要做好自己,身為律師的責任。
蕭峰繼續開口:
“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百川律師事務所律師蕭峰,出庭當事人陳美霞,李壯,李軍,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特別代理也稱為全權代理。
律師有權代為和解,撤訴。
咚咚咚!
“原告陳述完畢,現在請被告陳述出庭人員身份和訴訟代理權限。”
錢偉將目光轉向了被告席位。
“審判長,我方出庭人員身份信息,南都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蘇白,助理律師李雪珍,當事人張大虎,代理權限為特別權限。”
咚咚!
核實完身份信息和代理權限,審判長錢偉繼續開口:
“本案由南都dC區法院代為審理,由審判成員錢偉擔任審判長,和審判員謝明豔,祝遠方組成合議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
“原告和被告若是對於本案的出庭審判員有異議,可申請回避.…”
“原被告有無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蕭峰:“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聽到雙方的回答,錢偉開始宣讀案由:
“本案案由,原告方陳美霞控告被告方張大虎於5月16日在溪水街道撞到陳美霞,導致其倒地昏迷,住院,產生了鉅額醫療費用”
“現陳美霞向張大虎提起訴訟,進行追賠醫療費用,以及後續的補償,精神損失費用,案由是否屬實?”
“審判長,案由屬實。”
咚咚!
“確認案由屬實,請原告方開始陳述訴訟請求和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蕭峰點頭開口。
“我方訴訟申請陳述只有兩點:”
“一:我方要求對方賠償我方醫療費用,精神損失費用,後續醫療費用,合計四十萬元整。”
“二:我方要求對方承擔本次庭審的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
“審判長,我方陳述完畢。”
咚咚!
在蕭峰陳述完,錢偉翻了一頁訴訟材料,敲響法槌:“請被告方開始陳述吧。”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
這還是他到這裡以後,第一場民訴被告方。
身為被告.….
還有一點兒不太習慣。
不過蘇白也只是有一瞬間有這種感覺。
很快,蘇白就調整完狀態,看向庭審臺席位。
“審判長,我方認為原告的索賠不合理。”
“我方申請駁回對方的訴訟申請。”
“我方的訴訟申請陳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