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22章 疑罪從無,懂不懂?!


張瑩瑩作為馮茜的同事。

 
兩個人同樣作為審判員,對於審判的理念不同。

 
張瑩瑩的理念是,一切以事實為根據,絕對不出現錯判的情況。

 
而相對來說,馮茜要主觀很多。

 
換句話說,就是依照自己的主觀去進行判決,而不是依照事實為根據進行判決,雖然說依照自己的主觀的好壞,目的的確是幫到好人一方。

 
可是這種依照,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大概率會出現錯判的情況。

 
在江河濤開口以後,張瑩瑩和馮茜都保持著沉默,沒有再說話。

 
時間很快。

 
休庭時間結束。

 
在書記員宣佈再次開庭以後,審判人員再次坐在了審判席位上。

 
咚!

 
審判長江河濤敲響了法槌。

 
“休庭結束,案件審理繼續。”

 
咚!

 
“休庭前,訴訟雙方針對案件都已經做出來了詳細的陳訴。”

 
“雙方針對於當事人王明軒,是否預知,預見行為人林秀跳車一事有所爭議。”

 
“對於王明軒是否判定過失致人死亡有所爭議。”

 
“本庭歸納爭議點:”

 
“一:王明軒在看到林秀將身子,探出窗外以後,有沒有預見預知林秀將會跳車。”

 
“二:王明軒踩剎車,是否屬於已經預見了林秀會跳車,兩者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

 
“三:王明軒在已經得知林秀恐慌的情況下,對於林秀跳車的事件,有沒有刑事上的責任關係。”

 
“對於合議庭總結出來的這三點問題,訴訟雙方有沒有什麼意見或者異議。”

 
這個總結。

 
可以說,江河濤總結的已經很到位了。

 
幾乎沒有什麼漏洞或者是遺漏的問題。

 
這三個問題的判定,是決定著本案判決的關鍵因素。

 
對於總結的這三個問題,蘇白和呂紅梅都沒有什麼意見。

 
“審判長,我方無異議。”

 
“檢方沒有意見。”

 
.

 
….

 
咚咚!

 
法槌敲響。

 
“既然雙方對於這三個總結,都沒有什麼意見和異議,那麼就這三個問題,繼續討論。”

 
“先從第三個問題開始。”

 
“根據本庭掌握的證據,表明:當時王明軒在接到平臺單子,趕往林秀所在小區的時間點,是在晚上八點半左右,其中林秀搬貨用了四十分鐘,也就是在晚上九點十分左右的時間,搬貨完成,在此期間,雙方鬧了不愉快,發生了一定的爭吵,但是沒有發生任何的肢體衝突。”

 
“雙方有無異議?”

 
這些是都執法機關調取的鐵證,根本反駁不了。

 
蘇白:“無異議。”

 
呂紅梅:“無異議。”

 
咚咚!

 
“雙方無異議,那麼繼續。”

 
這一次是馮茜作為審判人員進行補充。

 
“在九點十分左右,林秀坐上了副駕駛,行使過程中,看到與導航不一致,詢問過王明軒,對此,王明軒進行了回覆,可是在此過程中,林秀對於陌生的路段依舊擔心。”

 
“根據證據調查顯示,林秀對於陌生男子,極度沒有安全感,在車上的時候,林秀的心理過度恐慌,這是導致林秀跳車的原因,雙方是否有異議..?”

 
張瑩瑩在聽到馮茜的問題時,微微皺了皺眉。

 
蘇白在聽到這段話以後,同樣微微皺了皺眉,不過沒有開口說什麼。

 
畢竟

 
按照一個正常的心理,這樣去推斷沒有什麼太大的問題。

 
但是如果依照這個方式去判定的話,那麼潛在的問題就很大。

 
在馮茜陳述完以後,江海濤同樣眉頭微皺,在庭審席位上揮手打斷了馮茜的繼續補充。

 
見狀,馮茜原本已經張開準備發言的嘴,又合了上去,沒有發出任何的聲音,只是深深的吸了口氣。

 
咚!

 
江海濤繼續開口:“對於林秀心理恐慌,王明軒已知林秀在恐慌狀態,這一點訴訟雙方有沒有異議?”

 
蘇白:“沒有異議。”

 
呂紅梅望著馮茜的方向開口:“沒有異議。”

 
咚咚!

 
“以上均無異議。”

 
“根據以上,本合議庭總結,王明軒已知林秀在恐慌的狀態,但是是在上車前以及林秀上車後,兩者在此時間內,沒有發生激烈的衝突,沒有導致林秀跳車的直接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