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114章 錢一分不要,要的是法律的尊嚴!


審判臺席位上。

 
於彩霞在聽完公訴人和辯護人的論述以後,簡單的進行了一下整理。

 
隨後看向了蘇白。

 
“請問被害人一方,你方還有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

 
蘇白將剛才的姜民說的關鍵點都已經做好了整理。

 
微微抬頭。

 
“審判長,我方需要進行補充。”

 
“好的,請陳訴你方觀點。”

 
面對於彩霞的同意,蘇白繼續開口:

 
“關於剛才公訴人已經提到過的,我就不再提了。

 
但是關於被告方律師的發言,我想要表達幾個觀點。”

 
“第一:我需要強調的是,當時秦小峰的殺人地點是在馬路上,白天,上午十點左右,這個時間點,馬路上還有行人。”

 
“光天化日,絲毫不遮掩,不迴避,直接在馬路上將一名孕婦連捅五刀,致其死亡。

 
這種雖然說不是蓄意謀殺,可是這種在大庭廣眾之下使用如此殘忍的手段,來進行犯罪行為,不管是蓄意謀殺,還是激情犯罪,那麼對於社會的影響來說,都是巨大的!

 
都必須要從重從嚴判處!”

 
“第二點:我想請問被告方律師,被告方律師剛才表明了,秦小峰在第一時間沒有得知陸影的孕婦身份。

 
第一時間的這個說法.…就很模糊兩可。

 
我想請問被告人律師,第一時間指的是什麼?

 
指的是,秦小峰先前不知道陸影的孕婦身份?

 
但是!

 
根據口供和證據顯示,陸影在被秦小峰捅傷的第一時間,就告知了秦小峰她的孕婦身份,並請求秦小峰不要繼續傷害她。

 
所以這個第一時間是指什麼時間?

 
好!

 
算是指秦小峰,揮刀的第一時間不知道陸影的孕婦身份。

 
可是在這個連捅數刀的過程中,陸影已經表明了自己認錯的態度,和提出來了自己是孕婦的身份。

 
那麼在這個過程中,秦小峰選擇繼續揮刀,屬不屬於已知情況,而選擇繼續犯罪?

 
已知對方是孕婦,而選擇繼續犯罪,那麼該不該從重嚴判?”

 
“第三點:根據被告方律師的陳述。”

 
“主要的辯護觀點之一是,秦小峰屬於激情犯罪,不是進行謀殺,可是情緒性犯罪,所造成的後果,是一屍兩命。”

 
“是面對一個陌生的孕婦,發生了口角,就取刀殺人!”

 
“根據被告方辯護律師說的,秦小峰屬於犯罪心理學的激情犯罪,秦小峰剛成年,這種心理是一種正常的情況,可是其他人在剛成年的時候在車裡放刀?”

 
“面對口角爭執,直接取刀連捅數刀?!”

 
“秦小峰是剛成年,可是這不是情緒性犯罪的藉口!

 
作為一名十八週歲的成年人,理應有自己的獨立思考的能力,這個是否是剛成年沒有任何的關係。”

 
“既然已經達到了成年的年齡,那麼在法律上應該屬於平等的權利!”

 
“不能以單個人的心理,來表明大眾的心理。”

 
“對於被告方律師的觀點,無論是從客觀的角度還是從主觀的角度來說,我都不贊同!”

 
蘇白在陳述完以上的觀點以後,繼續開口施加壓力。

 
“同時,對於秦小峰自首這件事情,我也有疑惑。”

 
“案發當天,是在當月22日上午十點。”

 
“根據執法方提供的證據證明表示,秦小峰是在當月24日的下午前往附近執法部門的過程中被捕。”

 
“其中,根據秦小峰的口供得出,他是準備進行自首的。”

 
“被告方認定秦小峰有自首情節的認定,應該是根據自首情節中的:犯罪人在逃跑後,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以準備投案,或者準備投案的過程中,被執法機關捕獲的,應認定自動投案。”

 
“可是.”

 
“我瞭解的情況不是這樣的。”

 
“審判長,根據我方已經提交相關的執法人員的口述證據表明了,當時秦小峰在附近執法部門的路途中被捕時,有明顯的抗拒心理。“

 
“並且進行了一定的反抗。”

 
“最關鍵的一點是!”

 
“執法方沒有將這一點表述進自首的相關材料內,明顯屬於違反了相關程序。”

 
“我方認為,執法方材料程序違規,通過這一點,並不能夠認定秦小峰是自首主動投案。”

 
蘇白對於一審時候的判決有過了解。

 
一審判處死緩的主要觀點就是秦小峰有自首情節。

 
可是一個剛成年的大學生,激情犯罪以後,而又被父母富養獨寵,蘇白根據以往的情況進行判斷。

 
要麼。

 
會在第一天內進行投案自首。

 
要麼直接不會投案,而是心裡有些猶豫,掙扎,反抗。

 
過去了兩天才投案自首,並且是在路途中抓獲的,顯然不是太正常。

 
所以,他讓李雪珍進一步的去了解了自首的詳細過程。

 
李雪珍憑藉著強大的關係網和背景,很快調查出來事情的真相,果然,和他想的一樣,其中有疑點。

 
最重要的疑點就是這點——既然是自首,既然是坦白主動投案,那為什麼會有反抗逃跑的行為.?

 
並且!

 
最重要的一點是!

 
這個反抗逃跑的行為,沒有被執法方記錄在內!

 
為什麼沒有記錄在內?!

 
按照執法方的流程程序來講,這一點兒是必須要進行記錄的。

 
為什麼沒有記錄在內,這一點關鍵的問題,想必也很清楚了。

 
如果不是李雪珍的人脈關係強的話,根本調查不出來這一點。

 
總結:還是得人情世故啊!

 
蘇白笑著看了李雪珍一眼。

 
李雪珍正小臉認真的盯著秦小峰。

 
蘇白:.

 
….….

 
在蘇白陳述完以後。

 
庭審現場顯得有些躁動

 
尤其是被告方席位上的姜民。

 
自首情節,可是說是不是判定秦小峰死緩的重要條件。

 
其他的先不說.….

 
判定自首的話,至少可以大概率保證是死緩.

 
可是如果不判定自首的話,那麼大概率是死刑,佔比百分之七十。

 
這就是自首和不自首的關鍵區別。

 
但.….

 
好傢伙,蘇白不僅僅在第一關鍵點把他給堵死了.…

 
而且還在自首這個環節,給他來了一擊,這不是要命嘛!

 
家屬席位上的萬玉萍和秦安海在聽到蘇白的話以後,也是愣了一下。

 
心裡咯噔一下,但兩人都沒有說話,保持著沉默,不知道心裡在想什麼。

 
只是緊張的望著被告人席位上的秦小峰。

 
秦小峰在聽到蘇白的陳述的時候,心裡有些慌張

 
因為

 
當時他的確沒有打算自首,是他媽給他打電話,讓他往那邊走。

 
還說。

 
如果要是被抓了,就說是自首。

 
他沒有想到,自己剛到那個地方沒多久,就被抓了。

 
他反抗了。

 
知道在成功不了的時候才幹脆直接認命了。

 
到了執法單位以後。

 
知道說自首的話,自己判的輕,恰好自己也是在去執法部門的路上,索性就解釋說自己是準備投案自首的。

 
不過,執法方都已經認定了自己是投案自首。

 
可是對面這律師又提出來了,並且提交了證據,這是什麼意思.….?

 
.

 
….…

 
與此同時,正在觀看庭審直播的觀眾們。

 
對於蘇白說的這麼長的內容有些不太理解。

 
在各大法評人的直播間進行詢問。

 
“前面的我聽懂了,大致意思就是說,這個秦小峰該死!後面的沒有聽太明白,這個去執法隊的路上被抓了,不應該是被逮捕了嗎?怎麼變成自動投案了,這個反抗又是啥意思,有沒有大佬能夠解釋一下。”

 
“解釋了大致意思就是,tm的這個案子裡面有大問題!”

 
“啥玩意?大問題?!”

 
“?????”

 
“.”

 
羅大翔直播間內,同樣有人提問。

 
內容:“羅老師,你給我們講這位蘇律師的辯訴的意思唄。”

 
羅大翔笑著點了點頭:“行!”

 
“其實這場庭審只有兩個關鍵點。”

 
“第一個是關於指控故意殺人的。”

 
“第二個是關於自首情節的。”

 
“大家應該也都知道,殺人分情況,只有特別惡劣的情況,才能判定為死刑。”

 
“控告方蘇律師和被控告方律師第一個關鍵的點也就在這——”

 
“被告方律師,以情緒犯罪來為秦小峰進行開脫,那是因為情緒犯罪的判定,相比於其他犯罪情況,判處的處罰相對輕一些。”

 
“而蘇律師的觀點則是,白天公然殺人,並且在過程中得知了對方是孕婦的情況下,繼續行兇,無論是情緒性犯罪還是其他帶有目的性的犯罪,那麼都具有巨大的社會影響力,都是以故意殺人為目的,減刑罪行是對法律的不公。”

 
“而第二個關鍵點就很簡單了,自首。”

 
“不過自首這個情節,分很多種情況,在這裡我就不一一論訴了,控告方蘇律師反駁的就是秦小峰屬不屬於自首的情況,並且質疑執法方提供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