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戒大師 作品

第三五九章 約法三章

  “本王既然已經跟父皇誇下海口,要重現市舶司昔日輝煌,首先就得潛心研究市舶的興衰因由。

  “本王發現市舶之利,之所以在兩宋和元初,可為‘軍國之所資’,蓋因市舶司對海貿管理嚴格、掌控力強,所有出海船隻必須上船‘檢點’,才可放行;返港船隻必須‘閱實’才能回港。照章課稅之後,才能銷售。所以兩宋年間,市舶收入一直佔國家歲入的一到兩成。

  “後來元朝施行‘官本船法’,航線由官府壟斷,貿易由官商合營。同時,為了保證官本船法的順利實施,元朝實施海禁,禁止私人下海貿易,結果市舶收入暴增,一度歲入四百萬兩白銀之巨!”

  “可惜好景不長,海上貿易的鉅額利潤,不僅吸引豪商們違法經商,一般海商更是私自出海貿易,用極低的價格進行傾銷,使官本船陷入虧損。商人們無法從合法經營中獲利,只能要麼加入私商的行列,要麼黯然退出海上貿易。”

  朱楨接著道:“很多人都跟本王說,是官本船搞壞了市舶司,本王之前也深信不疑。但來到鎮江,見識了諸位的表現之後,本王忽然明白過來,搞壞市舶司的,根本不是官本船法——此法不是惡法!是那些貪得無厭、官商勾結的壞人,搞壞了市舶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