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厭白 作品

第二百六十四回:含血噴人

    這是平凡普通的一天。

    人一多起來,每個人在別人眼中的存在感就被平攤下來。沒人注意到施無棄變得沉默寡言,有些心事重重的樣子。因為他總是在忙,似乎像利用忙碌來暫時忽略什麼事,又像是想借機為個人的思考尋找時機。他沒什麼變化,只是相對而言,柒姑娘“笨手笨腳”了許多。中午洗碗的時候,她打破了老人的盤子,連打了兩個。他們給老人連賠不是,她並不在意。施無棄說,他心裡過不去,去村裡賣碗盆的一家小店看看,多帶些東西回來。

    他一個人去的,把柒姑娘留在屋裡什麼也不做。畢竟不知道跟著他,要在滿是陶器瓷器的店裡闖下什麼亂子。

    那家店在村子的另一頭。那兒有一家窯,專門燒這些東西。他去的時候只有個小男孩坐在門口玩,是老闆的兒子,只有五歲。他說他爹去買米買油了,如果有人來,就告訴客人他天黑前回來。可現在距離天黑還有好一陣,施無棄並不想回去。

    他往更遠的地方去了。村外有一條河,成群的女人在河邊洗衣服,聊著天。誰家的孩子昨天又闖禍啦,誰家男人又出去掙錢啦;誰家今年收成不好,誰家的雞又丟了兩隻。原本普普通通的場景令他覺得聒噪,連偶爾風吹樹林的聲音都惹人厭煩。他一直沿著河走下去,離這一帶的閒言細語越來越遠。

    小河穿過樹林,他走進去,遠處看到一灘黃褐色。走上前一看,竟是一堆雞毛。它們被濺到岸邊的河水浸溼,卻沒被沖走。施無棄暗想,該不會那偷雞的賊就藏身在這樹林吧?

    既然拔了毛,那兩隻雞大概是凶多吉少,被烤來吃了。周圍或許有炭火的痕跡。他閒來無事,在附近遊逛了幾圈,沒看到燃過的火堆,卻看到幾個破碎散落的雞骨頭。骨頭已經嚴重變形,讓人看不出到底曾是哪部分。但他還注意到,這雞骨不是熟的,而是生的,上面還殘留著暗紅的血絲。

    是野獸叼走的嗎?可野獸會拔毛,還拔得這麼幹淨?他心裡直犯嘀咕。

    “喂,不要亂翻別人的剩菜啊。”

    是個熟悉的青年聲音。施無棄手裡還拿著斷骨,猛回過頭,看到的竟然是老朋友霖佑。他還是一身道袍,姿勢倒是很優雅地坐在高高的石頭上,讓人怎麼也無法與這些殘骸聯想到一起。他揹著光,讓人看著刺眼。施無棄丟下骨頭,皺著眉質問:

    “你偷別人的雞來吃?而且,你跟蹤我們?”

    “沒這回事,只是碰巧又遇到罷了。”

    “可真是好巧啊。”

    “好吧,我承認我在找你們。”

    他猛地從高處跳下來,拍了拍手上的灰。施無棄向後退了一步——鬼知道這假黃鼠狼又要幹什麼。

    “找我們幹什麼?”他翻了一個白眼,“我們可沒人養雞。你趕緊把錢給人結了,免得有陰陽師收拾你。”

    “正好去見我家人咯。好啦,開個玩笑。喏,錢給你。”

    霖佑攥著拳頭伸出手,施無棄狐疑地看著他。嗅了嗅空氣中的味道。嗯,應該不是什麼蟲子屍體。

    他也伸過手,得到了三枚銅板。

    “啊?”

    “沒錢了,先把這些還給你們吧。”

    “這難道是上次……”

    “對,沒錯。”霖佑一邊說,一邊伸著懶腰,“本來想試著替鶯月君攢一些仙緣的,看來果然是杯水車薪。幾枚銅板怎麼能擋住災厄呢,還是還給你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