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厭白 作品

第一卷·黃泉十二月 第一百回:為今之計

    c_t();    青鬼宴請賓客了。

    消息傳出去,無樂城上下無不震驚。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老闆娘居然鋪張了一番,準備請客了,更要緊的是,請的人除了一些她外鄉的“舊友”,還有無樂城大名鼎鼎的雲氏姊妹。

    這兩個姑娘年紀不大,都是二十出頭,擅器樂。一個彈箜篌,一個彈琵琶,戲唱的也好聽,可她們兩個人的長相十分相似,可以說聲音也是一模一樣,如果沒有服飾上的區別,誰也分不清楚。若她們上臺表演的時候互換身份,也沒人認得出來。也有人信誓旦旦地吹噓自己如何從指法和音律的不同辨出誰是誰,也沒人知道真假。她們第一次登臺就火遍全城,那時二人年僅十餘歲。之後,連隔壁許多城鎮的人也聽到傳聞,紛紛趕來一睹二位的風采。

    直到禁樂令執行後,一切都變了。一群人要砸了她們吃飯的家當,她們不讓,抵死不從,還咬傷了一個官兒。她們都沒有爹媽,名字也是藝名,戲班子的人個個自身難保,勸不住。這件事當時耽誤了一陣,直到左衽門的人找上來,問他們願不願意學武,能保一條命。那時候戲班的主子正是青鬼的父母,他們都死了,青鬼早與愛人遠走高飛,班子眼見著要散,她們就答應了。於是左衽門的高管找人將她們的樂器打成了武器——這樣一來,他們就沒法界定這麼個東西,更不知該不該收了。

    說來也可笑,前城主被樂師刺殺,他兒子要砸的卻是吃飯的樂器,不是殺人的兵器。

    被咬的那個官兒便讓人帶了兩杯毒酒,能藥啞人的嗓子,說這事各退一步,就算過去了。其中一個姑娘在姊妹猶豫的時候將毒酒一飲而盡,還搶了她的,喝下了兩人的份。當時她嗓子被燒得冒煙,一股焦糊的氣息在整間屋子裡瀰漫著,人們嚇壞了。可打頭的那個不依不饒,非是一個都不放過。為明志,另一個姑娘就當場拿針戳了兩個耳朵。

    一切終於結束了。

    啞了的姑娘,叫雲清盞;聾了的那個,叫雲清弦。一個常穿著粉白的衣裳,另一個穿著一身青白。她們小時候都與青鬼玩過,對她印象不錯,她走的那年兩個人也還小,如今也並不怨她——畢竟這禁令是如此荒唐。

    滿城上下都知道她們是刺客,但凡死了人,證據卻都指不到她們頭上。這次宴會並不鋪張,但承包了春芳院整整一層樓。二人同意赴約了。

    距離雁沐雪遇刺只過了三天,青鬼說屍首可以暫時放在她那兒,無棄有辦法讓她不腐。而且這要是敢放在慕琬放假,不知道她會變成什麼樣。至於段嶽生……他強行“被”在此地租了一間客房。

    時至今日,依然沒人知道那封空白的信上到底寫了什麼。平時,信塞在阿鸞的藥箱裡,慕琬隔三差五拿出來看,卻依然沒看出什麼名堂。

    “走吧”天矇矇亮,山海敲響了姑娘的房門,隔著門說,“該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