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奔的老貓 作品

第四十八章 打獵

    大小姐喜歡聽戲,也喜歡唱戲。說得上是個行家。

    出了戲院還有些意猶未盡的感嘆道“”

    “這位程蝶衣不知吃了多少苦才能練得這一身的本領!”

    林恩不以為意,這個時代誰不吃苦?他學了多年唱戲不也是為了獲名獲利,難不成是為了藝術嗎?

    想到這裡,林恩眼睛一動,看向大小姐問道“你覺得這位程蝶衣能成角嗎?”

    “當然可以,不但可以成角,而且還是位名角,唱功了得,基本功極好,再加上一張禍國殃民的俏臉,真的就是老天爺賞飯吃!”

    “那好,明天你跟孫掌櫃去找他籤書契!”

    “籤什麼書契?”

    “就籤這位程蝶衣先生以後在公共場合只能穿宮家提供的衣服,塗公家提供的粉,每年還要配合宮家商鋪做幾次宣傳!”

    大小姐聽的都愣住了!

    “為什麼要這樣做?這不是把他買了嗎?而且我們沒有成衣和水粉的商鋪啊!”

    “沒有明天就開,來不及就買,不但要開成衣店,什麼胭脂水粉,旗袍西服店都要開!”林恩越說越誇張,

    大小姐是個聰明的,這時候也反應過來林恩的意思。

    “你是想讓他起到帶頭作用?這樣最有用嗎?那藥店呢?藥店怎麼辦?”

    “有沒有用試試不就知道了,開店的錢我來出!”

    “至於藥店,你信不信?只要程先生能紅,哪怕他手裡攥根人參啃,第二天都有人跟著學!”

    兩人商量著往家中走去。

    林恩連夜寫了份文書。

    第二天,大小姐一早就和孫掌櫃一起去了關家班。

    晌午錯便回來了!

    關家班對這種事一竅不通,只見有人上門送錢,還免費提供衣服,水粉等物品,

    即便出於謹慎仔細看了幾遍文書,也是沒看出有什麼不妥。更新最快 手機端:

    簽約很順利,書契規定,宮家商號每年給程先生一定數量的大洋,而程先生以後在公共場所除了演出的戲服之外,只能使用宮家提供的衣服,水粉,

    還要配合每年去宮家商鋪宣傳十次!並且不得和第二家跟宮家生意重疊的商戶簽署同樣的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