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奔的老貓 作品

第三十八章 熟人?

    為了讓花靈更好的休息,林恩特意買了一輛馬車。

    馬車很大,外表看上去普通,可一進去,裡面卻裝飾的奢華舒適,可花靈不願意一個人進去!

    總是要在林恩趕車的時候抱著小貓坐在他旁邊,說是為了陪他,怕他一個人在外面寂寞。

    林恩笑笑也就由著她了。

    他們一路趕著馬車過重慶,入陝西,自備了一些水,吃得食物卻沒有買。

    什麼時候餓了,林恩便出去打獵,花靈一隻奇怪為什麼他總能打到獵物?

    什麼野雞,野兔,野豬老鷹之類的,只要林恩出去,必定能有所收穫。所以他們的車上沒帶吃的,調味品到時帶了很多!

    每到一個地方,林恩總是帶著她和“黛玉”把城裡好吃的吃個遍,然後再上路出發,而且只要是他說好吃的,那就真的是很好吃!很好吃!

    這樣耽擱下來,有時候一個小城就要待上兩天,趕路的速度自然就慢了下來,好在他們也不趕時間,就這麼慢悠悠的走著,

    按照林恩的說法,這叫熱愛生活,享受旅程!

    看著吃的滿嘴流油的林恩,花靈心中一笑,明明是個憊懶的性子,當初遇見的時候怎麼會感覺是個“吃人的怪物呢?”

    這日,兩人行至陝西一處名叫耀縣的小地方,依然是林恩趕著馬車,花靈抱著貓陪他。

    山路蜿蜒,走的很慢,林恩也不催,就任由馬匹慢慢的拉著。

    正走著,突然發現前面有夥土匪的攔路搶劫。

    林恩有些幸福,好事啊,又該發財了!

    這種事一路上他們已經遇見好幾回了。

    遇到那些只要錢不要命的,就搶了他們的錢,饒他們一命。

    遇到要錢還要命的,就搶了他們的錢,然後把他們都挖坑埋了!

    所以這一路走下來,林恩的錢越走越多!

    現在看到“錢”又來了,便興奮的衝了過去。

    讓花靈留在車上等待,只要沒有槍響,一般林恩是不會殺人的,但要是響了,一會就該幫忙挖坑了。

    林恩興沖沖的跑過去,見到一夥十來個人的土匪正在搶劫一對年輕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