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 作品

第384章 同林鳥

    誰都覺得有希望把自己的錢先從這八十萬裡拿出來,畢竟,大部分人的集資額都只是在一萬到五萬之間。

    還有一個對轉移集中在向賓身上的注意力更有利的情況:賈金玲是建築公司的出納,公司的賬目都經她過手,為了少擔點責任,賈金玲把手上能拿的證據都拿出來了,其中有不少證據都證明向賓只是個聽吩咐做事的小兵,真正的債主是賈大發。

    但這也只是在法律上減少向賓的擔責,事實上,人們找不到賈大發,還依舊會揪著向賓不放。

    眾人坐在一起商量,小茜甚至想說,如果四哥的身體能自由行動了,乾脆也一跑了了事,要不幾百萬壓在身上,以後的人生簡直死路一條。

    向東卻並不樂觀,雖說向賓只是經手人,法人是賈大發,但他也很難全身而退,在國內就是這樣,當事人跑了,總得有個人當替罪羊來平息民怨。

    向南說即便法院最終認定他沒有責任,無需償還集資款,向賓也必須得熬過目前這個被逼債的過程。

    如果向賓現在離開承遠,事情就永遠說不清了。

    當然,即便他留下也未必說得清,但只要他能把現在最難的時候扛過去,多少還能自證一些清白。

    如果他現在走了,那些人就可以隨便把髒水往他身上潑,會讓人本能地往最壞處想。

    等個一年半載後再離開,向賓可以說是在承遠名聲壞了,連打工的地方都找不到,被迫外出謀生,也為以後能重回承遠留下一條退路。

    顧湛則讓向東和向南注意,有些人是拿出全部的家底去集資的,更有甚者可能還借了親戚朋友的錢去吃高息,這兩種人都有走極端的可能,他們如果找不到當事人,很可能會拿他們身邊的人發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