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哥 作品

第261章 曼迪震驚了

    約翰·c·馬龍一旦遇到危險,警察要想通過路途不變的野外公路趕到幫助,起碼需要兩三個小時。

    這麼長時間,黃花菜都涼了!

    那怎麼辦?

    自然是隻能自己來保護自己,要求國家給予公民可以購買槍支的權利,遇到危險時可以自衛。

    除了這種主觀的因素之外,還有譬如推崇國家政策民主自由、公民擁有沒有底線的自衛權限,聯邦制度下超過大半的州政府都已經實施“不退讓”法律,防衛過當這四個人幾乎不存在於這些國家。

    不退讓法:據這項法律,民眾在與他人發生對抗時,無需選擇任何退讓,可在認為生命安全遭受威脅時,使用致命武力主動發起攻擊。

    退一步海闊天空?

    不存在的!

    說的俗氣一點,就一句話——

    老子又不是你爹,憑什麼要讓著你?第一槍先來個警告已經是仁至義盡。

    在這些特有的種種情況下,北美洲的很多公民為了保證自身的安全,都允許私人擁有合法槍支。<spanstyle>谷</spanstyle>

    在“不退讓法”的支持下,公民對於私闖民宅或者私人土地的人,更是可以無條件使用武器攻擊。

    打死了完全不用負責!

    前幾年出現的一條新聞中,一個華裔女人深夜一人槍戰四小偷,非常霸氣的打死了其中三個。

    最後不僅沒有受到任何法律指控,反而被塑造成了正面的女權形象。

    這要是在國內的話,小偷或者劫匪半夜入室被你發現,你要想對抗拿刀的小偷或者劫匪,那你得具備0.1秒的“超人”反應。

    也就是在小偷刀兇狠的一刀捅過來,刀尖碰到你身體的那瞬間,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奪刀反擊一刀回捅回去,才能算是正當防禦。

    過程中,你奪刀稍微慢了一點,你自己就會被捅傷失去反抗,你提前拿自己家裡的刀先捅人,那也就是屬於有意蓄謀殺人的防衛過當。

    沒得說,坐牢去!

    雙方都是拿刀,和雙方都是拿槍,其實性質是一樣的,只不過國風民俗不同,造就了國家法律的不同。

    邢小龍雖然沒喝過很多墨水,但是他喜歡看雜七雜八的東西,對於北美地區的這些特點他都懂。

    可是知道和親臨,完全是兩個概念。

    他沒有想到自己並沒有表現出,對這名墨西哥婦女有任何敵意,且身邊還帶著一個女孩兒,這個中年大媽竟然會如此暴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