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谷村夫 作品

第112章 宣讀政策

    就在尚雲想著如何把村民們閒置的荒地利用起來時,包村領導李副鄉長帶來了鄉政府的最新會議精神。

    根據鄉政府早晨的會議精神,村民們對自己的承包地如果不耕種,造成閒置的,一律不發放種糧補貼。

    為了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早些時候鄉政府已經和各村委會簽訂了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制度。

    這次會議,鄉政府進一步對農村大量耕地變成荒地做了政策性的解讀和強調。

    根據最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擱置荒蕪三年以上的土地將被村集體收回”,所以對於荒蕪三年以上的耕地,會被當地的村集體收回。

    李副鄉長說,鄉政府的意思很明確,不是讓我們去收回耕地,而是讓我們去勸說村民們重新復墾,把耕地種上莊稼。

    黃支書抽了一嘴旱菸,說道:“種?現在留在家裡的都是老人孩子,老人們種了幾十年地,多數都腿腳不方便了,腰也酸了,種個十來畝還勉強可以,家家戶戶一百來畝怎麼種過來?”

    李副鄉長說道:“這也是我們鄉面臨的一個通病,許多村幹部提起讓村民們去種地,都愁得沒有法子。”

    黃支書說道:“要不,我們就不勸說了,直接收回來,當做集體用地算了。”

    李副鄉長說道:“潘窪子村上週去收村民們的撩荒地,就和村民們發生了矛盾,幹群關係惡化,鬧到了鄉上。”

    黃支書說道:“自己不種,還不讓收,他們要幹嗎?”

    李副鄉長說道:“村民們的意思是他們去打工,只是暫時忙得種不過來地,打工也不是長久之計,他們在城裡也沒有家,也沒有固定的工作,如果那一天在外面打不成工了,還要回來種地。”

    黃支書說道:“等那一天來了,再重新分配給他們土地不就行了。”

    李副鄉長說道:

    “村民還是害怕到時候會分不到自己的手裡,一旦村裡把土地收回去,村裡一定不會把土地閒放著。

    即使他們將來回來,要土地,也不一定會原模原樣分給他們,現在佔有的不一定會分到他的名下,也許會分給別人。”

    黃支書說道:“說到底,他們心裡對外出打工沒有底,害怕那一天回來了沒有地種。這就叫做留一手,想著把地留下來,以備不時之需。”

    李副鄉長說道:“周書記意思很明確,要求鄉村幹部一定要想辦法讓荒地重新種上莊稼,即使不種莊稼,種草也行,絕不能荒蕪了。終於收地,那都是最後無奈的選擇。”

    黃支書說道:“種草,也沒有收草的,也變不成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