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訥 作品

0170 我認……

    聽到這裡蕭文明終於鬆了口氣——苦主有訴狀、人犯有口供——那這件案子就算是辦結下來了!

    而高坐堂上的桑淳元,卻是止不住的叫苦:自己這個肥豬兒怎麼一點疼都忍受不住?只要扛過這二十殺威棒,咬住牙就是不招,那至少也能將這案子拖個一天半天的。

    要知道桑淳元才是這座大堂的主人、才是江南道的主管、才是案件的主審,打過了這二十下例行公事一般的殺威棒之後,只要桑淳元本人不下令,就沒人能在他身上動刑!

    然而桑忠昌終於沒挺住,他還是招了——沒有骨氣的招了……

    按理說,人犯招供,審案的官員是要同他一字一句地核對案情的,然而桑忠昌現在連說話都困難了,再加上蕭文明也為了避免,被從雞蛋裡頭掏出骨頭來。

    於是他便反其道而行之,先讓溫伯明以桑忠昌的口吻寫下了一份口供,再將這份口供噴到桑忠昌的面前,一字一句地讀給他聽。

    溫伯明的文筆可謂是出神入化。

    他這一份訴狀,雖然某種程度上算是憑空捏造的,但也捏造得有理有據、極其逼真,不但把事情的時間、地點、人物的思想狀況描述得清清楚楚,更是一字一句都按照桑忠昌的口吻來寫。

    因此當桑忠昌聽到這份供詞的時候,腦袋暈暈乎乎的他,似乎覺得這個訴狀就是他親口招認的,甚至還口口聲聲說到:“沒錯,都是我親口說的,都是我做的……”

    可桑忠昌實在是:爹啊!我實在是吃打不住了!這位蕭大人給我的口供,寫的差不多,沒啥可改的地方,我就招了吧!

    唯恐桑淳元又出什麼新花招來,蕭文明趕忙接過話:“好!招了!招了就好了!少吃點苦頭,你也輕鬆,我也輕鬆。”

    說著蕭文明就在地面上找了塊乾淨點的方磚,將口供的紙鋪在地上,又讓溫伯明取來硃砂,便讓桑忠昌在供述上簽字畫押。

    桑淳元豎著耳朵聽清楚了蕭文明和桑忠昌的對話,心中大叫不妙,趕緊提醒道:“你可要想清楚了,哪些事情是你做的,哪些事不是你做的,你都說說清楚,可別到時候反悔!這世上可沒有後悔藥可以吃!”

    聽了他爹的話,這時蠢笨如桑忠昌也終於明白了:只要自己完成了簽字畫押的流程,那就相當於承認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這份訴狀,桑忠昌是不想籤的。

    於是他便努力抬起頭,像只肥胖的烏龜一樣,伸長了脖子,看著堂上坐著的父親——桑淳元。

    桑淳元當然也是不想讓自己的兒子籤的,然而他作為此案的主審官,從立場上來講,他是希望越快結案越好、人犯越早招認越好。

    要是他明確反對,反對桑忠昌簽字畫押,就會致自己於一種自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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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態之中。

    更何況,桑忠昌現在正在和蕭文明演著雙簧。

    他當然知道蕭文明早已調查清楚了桑忠昌的身份,然而審案到了這個程度,蕭文明偏偏就是沒有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