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訥 作品

0169 小心的殺威棒

    他彷彿從夢中驚醒了一樣:“啊……這樣啊……這個……我還有些疑點,要向原告核實,這個……首先來說……”

    桑淳元好不容易想出了一個話頭,卻又被蕭文明打斷了:“桑大人,我覺得吧,審理案子不能只聽一面之詞吧?大人光審原告,怎麼就不審嫌犯呢?兼聽則明、偏信則闇,你說對不對?”

    當然對了!

    如果審案就不審被告,還叫什麼審案呢?

    但是這被告是能輕易審的嗎?搞不好一審就要審出麻煩來了……

    桑淳元還在猶豫,這時卻聽書記臺後坐著的溫伯明自言自語道:“咦?這裡和規矩不同啊!怎麼似乎少了一頓棍子?我是把哪裡漏記了嗎?奇怪!奇怪!”

    他這哪是自言自語啊,聲音說的這麼響,幾乎就是公開宣言了!

    這是溫伯明故意扔出來的一個話題,以蕭文明的聰明才智,又同溫伯明這些日子養成的默契,他不可能不可能將這個話題放過。

    “對啊!是不是還少了一頓殺威棒?”

    這也是太祖皇帝留下來的規矩。

    凡是到案的嫌犯,只要涉及謀反、殺人、強盜、強姦之類的重罪——不管你是否真的犯罪,是否有冤屈——升堂審案之前,就要先打二十棍子的殺威棒!

    所謂殺威棒,就是要殺殺你的威風,讓嫌疑犯知道官府的厲害、官府的威嚴、王法的無情!

    這樣,也就不怕嫌疑犯會隱瞞案情了。

    按照現代的法治思想來看,這樣的做法未免有些不講證據,不分青紅皂白,不尊重人權……但是放在刑偵手段落後的古代,卻有其必要性。

    並且為了防止有人故意利用這條規則,等到太宗皇帝的時候,便又在這條規則之後打了個補丁——凡是有誣告他人並致人被打殺威棒的,除了誣告的正刑之外,還要額外挨四十棍子的懲處,算是讓被誣告者找回公道了。

    而蕭文明所談論的,就是這一頓殺威棒。

    “對啊!案犯都被送上來這麼長時間了,怎麼還沒挨棍子呢?桑大人,我看著這廝長得同你頗有幾分相像,難不成是你的親戚?如果真是和大人沾親帶故的,那免了這頓殺威棒,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湯大人、牛大人也是可以略微掩飾的。”蕭文明又說道。

    這就是殺人誅心了。

    什麼叫親戚——他就是桑淳元的親兒子!要是尋常的親戚倒還能開脫兩句,可親兒子的事,反而想寬恕也沒法寬恕的。

    於是桑淳元明知蕭文明知道桑忠昌的身份,也只能一咬牙一跺腳:“什麼親戚?我沒有這樣的親戚!就真是我的親戚,只要是犯了刑律一樣要秉公處置。以本官的性格,不但要依律處罰,還要加重處罰,才能讓他知道什麼是朝廷法度!”

    “來人吶!”桑淳元一邊說,一邊從籤筒裡捻出一支令箭扔在地上,“打!給我……給我小心打……”

    衙役班頭見令箭落地,一邊彎腰去撿,一邊小心琢磨起來:“小心打”——這三個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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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什麼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