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訥 作品

0131 碰瓷的天才

    這道旨意蕭文明的確是沒有收到過,但是皇帝有這樣的想法,蕭文明卻是知道的。

    要不是急著要賺錢,皇帝也不會放開一條口子,讓蕭文明以區區一個屯田所千戶的名義,同倭寇通商做生意。

    並且皇帝陛下的這道旨意也十分合理,大齊朝的農民有夠苦的了,再從他們頭上刮油水,未免太殘忍了。一樣要收錢,真還不如從地主富商口袋裡拿錢,他們的日子過得富的流油,是該拿點錢出來了!

    但問題在於,天下所有的商人都應該收錢,可偏偏蕭文明這裡是不應該收錢的。

    因為蕭文明這邊皇帝已經下了特旨,要蕭文明交出每年利潤的三分之一給朝廷,這筆錢雖然沒有稅收的名義,卻是實質上的稅收,並且是免除了道、州、縣層層渠道的剋扣,直接送到朝廷中樞去的,要比其他所謂的賦稅,效率高的多。

    蕭文明已經交了這筆錢,還要再從他頭上額外收稅,那就存在一個重複收稅的問題,顯然是不合理的。

    然而蕭文明這裡固然有皇帝的旨意,韓天也有皇帝的旨意,兩道旨意有所矛盾,又應當如何取捨?

    這就牽涉到一個複雜的法律性問題了,蕭文明對這個問題沒有研究,便也不能理直氣壯的發脾氣,只能先打打感情牌。

    於是他施展出自己拙劣的演技,擺對一臉苦相地對韓天說道:“你既然是虞山縣的軍官,那也跟我一樣,是蘇州知府的屬下。現在的知府湯光耀湯大人同我關係不錯。你看能不能這樣,你先通融通融、放我一馬,上頭問起來,我自然會同湯大人去講,怎麼樣?”

    這話說的已經很客氣了。

    然而韓天這裡依舊不肯鬆口,並且還告訴了蕭文明一個異常重大的信息:“不敢瞞蕭大人,這命令不是知府湯大人下達的,而是江南道的主管,桑大人直接下達過來的。並且桑大人還說明了收上來的錢,要直接運到江南道金陵城裡去,不能由蘇州府代為轉交……”

    韓天口中的這個江南道主管桑大人,也是蕭文明的老熟人了:就是原先靠著蕭文明送給他的軍功,這才官升一級的原蘇州知府桑淳元。

    按照大齊朝官場裡的規矩,一個讀書人,二十來歲的時候考到科舉前十名,先在翰林院裡爬幾年格子,看得上眼的,可以在六部裡謀個差事,看不上眼的,就派到地方上去做外官。

    分到地方上的,混到知府任上退休致仕,十有八九是板上釘釘的——只要沒有犯什麼大的錯誤,又或者是自己倒黴活不過幾天就死了,否則朝廷這點名器還是肯給的。

    然而知府是一回事,知府往上就是另一回事了。

    想要在四品知府的官職上再高升一步,那就不僅要看個人的能力、看人緣,還要看機緣巧合是不是到位。

    而一旦當上一道的主管,那就是開衙建府、起居八座,稱得上是大齊朝裡屈指可數的封疆大吏了!就連朝廷中樞裡商量的國家大事,他也有置喙兩句的資格。在本道一級裡,更是說一不二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