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怎麼辦

    顧瑾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如果永良哥已經決議要離婚,肯定是離得成的。”

    李嬸子在村裡是出了名的潑辣,但卻沒有人討厭她,因為她的潑辣只是對那些不講道理的潑皮和無賴,寡母帶大孩子,雖然有李支書照拂,卻還是不免被人欺負,不潑辣些哪能將孩子拉扯大。

    正常相處中李嬸子實際上是個非常講道理的人,對吳豔也算得上還不錯,但是吳豔責怪李永良沒能掙來錢,對她也沒個好臉色。

    平常李嬸子常常要受兒媳婦兒的氣。

    顧瑾說,“現在這年頭,離婚在鄉下是個新鮮事兒,可在縣城裡有不少夫妻過不下去了離婚的,永良要是在和吳豔這日子過不下去,就快些趁著兩人沒孩子離婚吧。

    若是有了孩子肯定是要考慮孩子的感受,再決定要不要將就著過下去的。”、

    不管男還是女,兩個人如果決定要在一起,那就要有攜手共同走下去,夫妻之間相互心疼相互扶持的心。

    吳豔對李永良沒掙到錢的那些埋怨只是小事兒,真正讓李永良寒心的一點應該是吳豔讓他冒著生命危險去山上尋什麼寶貝。

    沒有什麼寶貝比生命更加可貴,而且李嬸子好不容易才將李永良拉扯大,他並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活,若是沈青松和顧瑾兩個人沒在山上找到李永良,又或者顧瑾沒有幫李永良接好腿,他們去鎮上醫治沒有那麼多錢動手術……

    那結局是什麼樣呢……

    李永良的腿沒有斷,吳豔都對病床上的他不聞不問,若是斷了,吳豔還會繼續呆在這個貧困的家麼?

    大事上方見人品,經歷了這次變故的李永良應該是大徹大悟了。

    顧瑾又問,“永良哥和吳豔結婚的時候扯了證嗎?”

    “沒有,就辦了幾桌酒請村裡的人來吃。”李嬸子說。

    現在的人結婚不興去扯證,辦了婚禮讓村裡人親戚朋友都見證了,兩人就算是夫妻了。

    “既然沒有,那就不算法律認證的夫妻,和吳豔家裡商量一下,很快就會有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