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邊野草 作品

第二章 許氏藥館

    聽過林末的計劃後,林芸明顯整個人精神了不少,似乎已經看見了以後美好的未來,連洗碗時都哼著街上聽來的,不知名的小曲。

    她知道他這個弟弟有本事,很能幹,誰家小孩敢知道自己家沒糧後,自個出去工作,晚上帶一油紙包饅頭回來?誰家小孩能以尚不及冠的年齡,在一群老油子裡混的不差不壞,和光同塵?

    要是真進了藥館,或許林父林母就能申請回調城區,即使收入會少些,但勝在安全,團團圓圓一家人,一齊努力,總能好起來,遲早有一天能搬出貧民區,搬到南城區那邊。

    聽說那裡治安很好,經常會有官兵巡邏,或許,小殊也能上學?林芸被自己的念頭嚇了一跳,不敢多想,洗碗速度也快了幾分。

    林末吃完飯沒有休息,簡單收拾了一下,從床板摸出一把磨得泛冷光的匕首,小心翼翼地將其綁在褲腿,又戴上三個類似拳釘的戒指,看了下時候便出了門。

    按道理,天黑後,莫出門。

    因為誰也摸不準陰影裡到底藏著幾個混混,躺屍一樣蹲在那,在你不經意間給你腰子來兩刀,僅僅只為了你口袋裡的幾個銅板。

    因為誰也猜不到柺子盯你盯了多久,踩點,聯繫賣家,一條龍服務給你安排得明明白白。總之,夜裡的貧民區很可怕,人性的醜惡展現地淋漓盡致。

    ‘打不過就加入,普普通通的我也只是想活著啊。’

    林末蹲在陰影裡,手附在小腿的匕首上,一雙眼睛微眯著看向外街。

    就像個獵食者,他在等待。

    沒等多久,窸窸窣窣的腳步聲響起,林末眼睛微瞥,熟悉的幾道人影出現。

    “末哥?”一道微弱的叫喊聲。

    發聲的是一個穿著粗布褂的漢子,身材矮小敦實,針刺般的短髮附在頭上,一道疤臉上橫掛,看著很悍勇。

    身後還跟著瘦瘦高高的兩個和林末差不多大小的孩子,皆都褂子隨意披在身上,繫上幾個釦子,吊兒郎當的模樣。

    “今天有些遲了。”林末拍了拍身上的灰,心裡鬆了口氣,慢慢起身,低聲道。

    這三個人便算是他的班底,矮壯的叫楊虎,兩個瘦瘦高高算林末本家,一個林東,一個叫林牛,都是這片宅區的小孩,家裡條件都不好,在街上鬼混,憑著眼力勁混飯吃。

    來到這個世界,憑藉遠超同齡的心性,稍稍瞭解瞭如今的世道,便毫不猶豫,或借兄弟義氣,或借小恩小惠,畫餅一個接一個,拉扯起一個小團伙。

    貧困地區讀書的孩子對這點並不陌生,在校園暴力橫行的那個年代,要麼是你欺負別人,要麼便是別人欺負你,正常人來說,自然是第一種最容易接受,而報團取暖則是最簡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