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輕微涼 作品

第九十章 汪總的妥協

      但是其實行賄罪也還有那麼一個說法,那就是對非郭嘉單位工作人員的行賄罪。

      意思行賄罪的主體並非一定是郭嘉,就算是很普通的企業員工,只要有人運用財物賄賂,行使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都屬於觸犯行賄罪。

      犯法與犯罪是兩碼事。

      兩者是有很直接的差距。

      侵犯專利權,隱瞞真實項目情況,這些不過違反了某些法律,能用錢解決的問題真的不算事。

      可按行賄來說,不管是行賄郭嘉人員還是普通的企業員工,這都屬於犯罪。

      儘管對於普通的企業員工行賄資金評判標準沒前者這麼嚴格。

      但是從蔣貴收到風立馬就跑路的姿態來看,他收的紅包金額怕是沒那麼簡單,不然真是普通的項目失利幾十萬,蔣貴真不必害怕。

      冰箱項目出了問題,他大可以回到企業說明,是汪總等人刻意隱瞞項目專利情況,是他們的主責,他蔣貴不過是因為審核不到位,雖有責任但是也不算太大。

      然而這冰箱項目剛出問題他瞬間跑路,這還不能夠說明問題?

      而蔣貴為什麼能這麼快收到風,現在的徐冉完全有理由相信就是汪總告密的。

      因為蔣貴若是被抓,行賄的金額被查出來,他同樣逃不開這罪名。

      也就是因為這件事,汪總在聽到徐冉有填寫後續項目報告這個權力時,這才覺得徐冉能夠幫到他。

      只要徐冉有意在項目報告偏袒汪總公司,並且還讓他能順利將初期投資款帶回去,那池風會不會就放過汪總公司呢?

      就算大家都知道這次蔣貴收了他紅包,但是行賄是要講證據的,只要蔣貴沒被逮住,他就沒事。

      就算蔣貴在跑路後的幾年裡被逮住,期間的時間也完全夠汪總運作的。

      汪總心裡還慶幸,當時他是給的現金,就算被調查起來也完全能扭開責任。

      更別說他與蔣貴還是舊識,只要蔣貴肯咬死這筆錢是借他汪總的,那很多地方的說法都簡單多了。

      規矩真的是死的,人也確確實實是活的。

      至於池風到底會不會報警,這更是兩說的問題了!

      所以很多事情沒發生,也沒完全定性,更沒蓋棺定論,所以一切都還有運作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