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第十一道

    莜麥被找到時, 李世民正在和長孫無忌以及一些學士、法官議定律令。

    那紅漆桌木被李世民拍得啪啪響:“不行,再改!”

    還得改?

    一滴汗珠從長孫無忌額頭留到鼻尖,為整改律令,他三天沒時間好好洗一次澡, 睡一場酣覺了, 總覺得身上有股臭味, 進宮前,撲了一層香粉。

    “陛下, 律令已寬減太多,五十條絞刑皆改為斷右趾,仍改下去,臣怕那些惡徒對律令再無懼意。”

    比如說,盜墓判絞刑,改成盜墓斷右趾, 想想富貴人家墓葬中埋的黃白之物數量,只要能挖出來一個墓, 後半生就穩了!而付出的代價,僅是被抓到時斷一根右腳腳趾!

    定然會有不少人為了錢財, 前仆後繼去盜墓。

    現在連斷腳趾都要捨棄了?

    “你們好好想想。”李世民道, “不一定要用苛刻的肉刑才能讓他們畏怕。正如半年前,朝堂有人冒犯山鬼, 山鬼罰他們每日輪一人為祂燒火, 這懲罰看似極輕,然而對於那些大臣而言, 萬分難堪。往後,他們再不敢對山鬼不敬了。”

    李世民:“我們定刑是希望十惡不赦者以命相抵,其餘犯人能夠改過自新。我們要的是威懾, 而非使所有犯人都有殞命的危險。肉刑太不人道了。何況,犯人終身帶著殘疾,豈不是在告知他人,他犯過罪?除了讓他得到別人異樣的目光,隱約的排擠,還有什麼好處?”

    甚至,不談人情,只談利益,一個斷了腳趾的人去種地,走一步疼一下,效率必然比完好的人慢。對於整個國家而言,得不償失。

    此時,有一法官提出建議:“可以改斷趾為服勞役的流放。流放三千里,刑期三年。”

    房玄齡聽著就感覺牙酸。

    既沒有傷害對方肉|體,又讓人不敢犯罪,還能讓罪犯為大唐做貢獻……這人真是人才啊,陛下才說要學山鬼,就這麼快總結出“大臣燒火”精髓所在了。

    “這就很不錯。”李世民用筆桿子敲了敲案沿,用看人才的目光看著那法官,“你叫什麼名兒?”

    法官不卑不亢,“臣是蜀王府法曹參軍裴弘獻。”

    長孫無忌凝目垂首,瞧著那裴弘獻投下來的影子,一個念頭從腦中閃過。

    蜀王李恪,隋煬帝女楊妃之子,今年才八歲——該開始防著了。

    “陛下。”長孫無忌拱手作禮,“裴法曹此前還駁過律令四十餘條,字字珠璣。此表尚在刑部,還未上呈。”

    李世民大喜。

    他最近正苦於人才不夠,之前問一位近臣最近有沒有人才推薦給他,那近臣還說沒有!

    怎麼會沒有呢!這不就是有了!他當時還指責那近臣,說天底下賢才多的是,不是沒有,而是你沒用心找。

    看,眼皮底下不就有一個?

    太好了,他不用去山鬼那兒,看看能不能吃出一些人才了。

    “快取來容朕一觀。”

    裴弘獻怔在原地,愕然望向長孫無忌。心情又是緊張又是無措。

    他清楚,這相當於長孫無忌在陛下面前舉薦了他,倘若陛下看中他的才能,他就能夠高升了。

    可……

    為什麼?

    他和這位國舅以前也不認識了啊。

    隨後,長孫無忌似乎察覺到了他的視線,側頭客客氣氣地對他微笑,彷彿很是和氣的一個人。

    伸手都不打笑臉人,更別說長孫無忌幫扶了他。裴弘獻便也回了個微笑。

    長孫無忌笑容更深了。

    現在蜀王李恪年幼,尚住在宮中,裴弘獻能對他有多忠誠的感情?恐怕一年到頭都見不到幾次。

    打壓人永遠是最下乘的做法。給一根高枝,這人自然會卯足勁往上爬,想方設法脫離蜀王府。不需要他長孫無忌做什麼手腳。

    他可是要當賢臣的人!山鬼說的!他要青史留名,區區一個小法曹參軍,哪裡配讓他弄髒名聲。

    裴弘獻的上表很快到了李世民手裡,李世民逐字逐句品讀,如食佳餚,唇齒留香,眼中喜悅愈來愈勝,“好!”他當即道:“裴弘獻,朕命你參掌刪改律令,與中書令房喬參照《開皇律》,在《武德律》的基礎上,重新修訂刑律。”

    房喬,字玄齡。裴弘獻看去,房玄齡也友善地對他點了點頭,裴弘獻臉面紅得像燒燙的鐵鍋那般,匆匆回禮,隨後語氣激盪:“謝陛下厚愛,臣領命!”

    他一定要做出一番成績,方能對得起陛下和長孫公的知遇之恩!

    便在這時,有宮人走進來,站到李世民身邊,低聲:“陛下,找到了一片野生的莜麥地,對比過了,與山鬼給予的莜麥長得一模一樣。”

    “哈哈哈!”當著一眾大臣的面,李世民朗聲笑出來,“諸卿!漠南可納入中原版圖矣!”

    這些臣子有人並未去過滋味樓,聽到此話,滿頭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