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個名字 作品

1081 解惑

    這個人來自曾經的西北聯盟,加入復興聯盟的時間很早,在軍隊服役時是孫飛虎的手下。據說就是因為他們幾個新兵不聽指揮在建築物裡亂鑽,才引到了零星喪屍,慌亂中走了火,才導致孫飛虎的手受傷。

    但孫飛虎沒有將此事上報,自己因為殘疾退役,換來他們的一片光明前程。到底是不是這樣,除了幾個當事人沒人能說情,但一直在高層使勁兒保護他的人,確實是當年手下的幾個士兵,想來世界上不會有無緣無故的愛。

    既然韓文山和孫飛虎走的這麼近,就不會從根本上反對自管區,這不是某個人好惡可以決定的事情,而是團體的集體利益。孫飛虎包括建築公司,都是這個團體的一份子。

    接下來的推理就很簡單了,韓文山明顯和王大林私交不錯,肯跟著活閻王到自管區熘達,不是不能挑毛病,但不太可能是要下黑手。

    當然了,張謙也不會幼稚到認為王大林和趁著放假過來採購便宜貨的正式居民一樣,就算真想買什麼也不用親自露面,派個手下人足矣。比如那個叫林虎的年輕人,啥內保處科長,擺明了就是保鏢嘛。

    張謙只在市場裡轉了十多分鐘,就揣著一個和林虎差不多摸樣的包布出了自管區,徑直來到了秀山公寓,點名要見孫飛虎。

    在這十多分鐘裡,韓文山的擔憂變成了現實,市場裡確實有販賣自制手槍和子彈的攤位,還不止一個。按說治安隊應該比偶然來此閒逛的人更先一步發現這些特殊貨物,可直到今天之前確實沒人提起。

    這倒不是治安員們工作疏忽了,而是被慣性思維所左右,自然而然的認為自制手槍不值得關注。首先這種槍支屬於合法商品,不光允許售賣還可以隨身攜帶。

    其次自制手槍的可靠性一直都不怎麼樣,除了便於攜帶之外,威力甚至不如弩箭,射程很近、準頭很差。流民們可以用它在近距離互毆時起點作用,對治安隊並沒什麼實質性威脅。

    但這支手槍明顯不一樣,在建築廢墟里試射了幾發子彈之後,張謙馬上意識到治安隊有大麻煩了。它的有效射程超過了三十米,且準頭不錯,威力極大,以目前治安隊配發的警用防刺服和防彈衣的防禦程度,不太可能完全抵禦。

    也就是說用不了太長時間,治安隊在武器方面的絕對優勢就要急劇縮小。隨便一個流民拿著這種手槍在幾十米距離之內都有可能一槍要了治安員們的小命。

    如果再算上治安員和流民的數量嚴重不成比例,以目前兩個中隊不到百人的治安員,在自管區裡發生中大規模騷亂時連維持場面都做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