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高龍 作品

第234章 老寧夫妻倆的條件

    老寧夫妻倆抵達魔都之後,自然是悲痛欲絕,痛罵肇事司機同時也責怪川渝沒有照顧好寧玥。

    川渝心裡也十分委屈,他繁忙工作之際,真得已經對寧玥無微不至,就是這次參加畢業典禮,他還安排阿城親自駕車把寧玥送到學校,專門安排佳珍監督寧玥。

    他心裡委屈也不能當面說啊,只能點頭認錯,任憑老寧夫妻倆指責吧,他倆畢竟失去唯一的女兒,已經傷心欲絕了。

    老寧妻子又指責川渝不該給寧玥買豪車了,這一點川渝更是委屈,要是不買豪車,恐怕老寧夫妻倆當時都不會答應。

    當時川渝是打算給寧玥購買越野車的,寧玥當時撅著小嘴,顯然不太滿意,現在責怪他,自然心裡委屈了。

    老寧夫妻倆心情平靜一點,提出了四個條件,其一所有得到的賠償全部歸他倆所有,其他所有開支全部有川渝支付。

    其二川渝三年不得公開舉辦婚禮,即使領證也得徵求老寧夫妻倆同意。

    其三老寧夫妻倆與寧玥姥姥姥爺均有川渝負責養老送終。

    其四川渝結婚後生育的第一個孩子由老寧夫妻倆負責撫育培養。

    第一個條件川渝倒沒有異議,只要錢能解決的問題對他而言算不上問題了,

    第二、三、四三項要求讓負責與老寧夫妻倆談判的招弟與阿琳都覺得強人所難了。

    結婚還得徵求老寧夫妻倆同意,法律上怎麼解釋也說不過去啊,父母都很難干涉呢,何況只是前女友的父母啊。

    川渝負責為老寧夫妻倆與其岳父岳母養老送終,非親非故,也沒有任何義務啊。

    川渝的第一個孩子交給老寧夫妻倆撫育培養,即使川渝同意,未來的妻子同意不同意還兩碼事呢。

    招弟當時表示了反對,心想這條件如果告訴老賈的話,恐怕一條都不可能讓步。

    寧玥出現意外,川渝也沒有責任啊,這樣的要求太過份了。

    負責溝通的阿琳希望老寧夫妻倆面對現實,固然川渝同情老寧夫妻倆失去女兒的不幸遭遇,但是他僅僅是女兒的男朋友啊,結婚證都沒領呢。

    老寧夫妻倆堅持自己的意見,如果川渝不同意就不火化寧玥的遺體,並打算利用社會輿論打擊川渝。

    川渝遇到這樣的夫妻倆真是沒一點脾氣了,之前正是由於兩人從中作梗,導致結婚證遲遲未領,現在又鬧這一出,他的心裡非常不滿了。

    阿琳與公司律師反覆規勸老寧夫妻倆,一旦雙方鬧僵,後果對他們相當不利,因為川渝在法律上沒有一點義務啊。

    老寧夫妻倆重新商議一番後,做出了讓步,不再強求結婚必須徵得他們同意了,但是要求川渝三年內結婚的話不允許公開舉辦婚禮。

    其他兩個條件可以協商解決。

    就是這一點也遭到了招弟的拒絕,她覺得一個條件都不該答應,三年內結婚不得舉辦婚禮,老賈要是知道了非怒火中燒不可,非把她臭罵一頓不可,為什麼不把情況告訴他。

    家裡這麼好的條件,娶個媳婦偷偷摸摸,老賈的臉面往哪裡擱啊。

    為了寧玥的遺體早日火化,川渝無奈同意了老寧夫妻倆的決定。

    再糾纏下去,無任何意義。

    他無助時常常仰望蒼天,為什麼在感情上如此折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