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月常歌 作品

第一千三百一十一章三方勢力

    於是黎凡跟警官說出了自己的這個想法,警官也想確認黎凡到底是不是兇手,黎凡提出的這個辦法確實可以。

    很快,警官就提取了黎凡的指紋跟腳印,最終確認,現場沒有關於黎凡的任何痕跡,在此之前黎凡從來沒有到過這個辦公室,黎凡被無罪釋放。

    從被抓入警局錄口供,到無罪釋放,黎凡只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可見黎凡的聰明頭腦。

    接下來,黎凡就要去尋找王海的下落,跟王海正面交鋒。

    今天已經是第二天,晚上黎凡一個人輾轉反側,明天是第三天,黎凡必須抓住王海,然後回國,這樣才能給老人一個交代,黎凡不能夠食言。

    畢竟這是黎凡的原則,他是一個非常講信用的,說三天內將王海抓住就把他抓住。

    在夏威夷,王啟明開始了下一步的行動。

    他是一個非常有錢的富二代,而且還有著優渥的生活,王啟明當然非常害怕進警局,這樣他完美的生活豈不是成為了泡影?

    王啟明心裡多了一個心眼。

    如果王海被黎凡抓住,那麼王海給黎凡作證,那麼自己殺人的罪名不就坐牢了?到時候恐怕自己跳進黃河都洗不清楚了。

    想到這裡,王啟明心中暗暗擔心,並且非常害怕。

    所以王啟明為了避免這種局面的發生,王啟明最終決定,再派一名殺手去做掉王海,這樣王海一死,那就是死無對證,自己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想到這裡,王啟明直接聯繫到了賞金公會。

    值得一提的是,賞金公會只認錢,並不認正義與邪惡,如果魔鬼給錢,賞金公會照樣辦事。

    說真的,不知道這個王啟明到底是闊綽還是真的怕死,他直接甩出了十個億,要王海的性命。

    賞金公會那邊的人聽完之後,提出了完美建議道:“黎凡跟你還有仇,你為什麼不直接殺掉黎凡呢?這樣更解自己的心頭之恨。”

    王啟明當時氣糊塗了,還沒有想到這一情況,現在這麼一說,還真是這麼一個道理,但是王啟明留了一個心眼,他害怕黎凡還不死,到時候事情很難解決,黎凡的能力在王海之上,殺死黎凡雖然更為解恨,但是在王啟明看來,殺死王海更為保險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