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月常歌 作品

第六百零二章 大明星高若溪

    孫海明暴脾氣在情理之中,但是黎凡是一個穩重的人,他這次突然大發脾氣肯定有自己的原因。

    雷曉光想著想著便是睡了過去。

    第二天,上級領導來到了華夏。

    主要就是核實檢查工作,華夏區的吃雞負責人孫高山自然親自去機場接待,因為這次的代言費用比較高,而且這名領導對大明星高若涵也是非常仰慕的。

    所以當晚,孫高山特意邀請高若溪一起吃了個飯。

    酒桌上,領導望了高若溪一眼,客氣道:“高小姐氣質如此出眾,這次你來代言吃雞,肯定銷量又是倍增啊!”

    眾所周知,吃雞賬號的價格並沒有那麼親民,玩吃雞的玩家學生跟未成年佔據多數,要知道這部分群體並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九十八塊的價格對他們來說還是偏高的。

    高若溪謙虛道:“領導,能夠為吃雞代言,也是我的榮幸。”

    兩個人剛吃飯先來了一波商業互動。

    領導見到酒桌上只有他們三人,便問道:“我不是讓你邀請一位明星跟一位吃雞圈的專業選手一起做代言麼?職業選手還沒有找到麼?”

    孫高山聽完,輕嘆一聲道:“還沒有談攏。”

    領導這時候道:“我看黎凡挺不錯的,不管是成績還是業績在吃雞圈都非常不錯,你可以考慮一下他。”

    孫高山聽完更無語了。

    老子在華夏土生土長的長大,吃雞圈裡面誰做代言更合適還用你一個外人教嗎?

    “領導,還沒有談論,對象就是黎凡。”

    “一千萬的價格難不成他還嫌低?”領導疑惑道。

    “嗯。”

    隨後孫高山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全部跟領導說了一遍。

    領導皺了皺眉頭,道:“他跟高若溪明星有可比性麼?”

    “領導,有的就喜歡自以為是,明明沒有那麼大的影響力,還把自己當一塊寶。”高若溪聽完,隨便說了幾句,意思就是說黎凡在不自量力。

    高若溪覺得黎凡是一個可笑的人物,不就是一個打遊戲的麼?薪酬竟然敢跟自己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