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瓜大師 作品

第九百二十四章 海外音樂節即將開始

    很快,丁長樂就在微博上進行了發文回應此事。

    他在回應中寫道:

    本以為李辰作為我國青年音樂人代表是眾望所歸,是不應該有任何異議的一件事情。

    畢竟他的才華,大家都有目共睹。

    卻沒有想到網上突然會出現了說他不符合參加條件的聲音。

    對此我感到十分的費解。

    李辰如此優秀,又寫了和唱了那麼多優秀的歌曲,他怎麼不符合參加海外音樂節的條件了?

    噢,按照陳風先生的意思是李辰出道未滿三年。

    是的,參加海外音樂節的文件上確實有過一個規則那就是參加的藝人代表必須要出道滿三年。

    可是這只是條件之一。

    後面還有一句最為重要的,那就是如在業內有特殊貢獻或者是特殊才華的例外。

    意思就是如果這個藝人代表沒有出道滿三年的話,那麼他在業內有著特殊貢獻或者是他有著特殊才華的也可以參加。

    至於李辰對於音樂界的貢獻大家有目共睹了吧?

    至於李辰的特殊才華大家也有目共睹了吧?

    所以,我們邀請李辰參加海外音樂節是完全符合規則範圍內的。

    希望各位網友不要被任何人的輿論給帶偏了。謝謝大家。

    讓我們一起期待李辰先生在海外音樂節上的表現吧。

    ......

    丁長樂的這條回應一經發出,立馬就在網上引起了非常大的關注度。

    可謂是不到十分鐘就衝上了熱搜榜單。

    畢竟這個事情引起太大的爭議了,大家也都在議論紛紛的時候,剛好他的回應就發了出來。

    “按照丁長樂先生的回應,那李辰確實是被冤枉的。他的才華足夠符合相關規則啊。”

    “是啊!我們都被陳風的發文給帶偏了。李辰的才華我們沒有人會懷疑。所以按照丁長樂所說的,他完全是有資格參加海外音樂節活動的。”

    “這個陳風好可惡,竟然挑起這個事情來讓我們差點以為李辰是違規參加活動呢。”

    “該不會是陳風妒忌李辰能參加海外音樂節活動,然後他自己不能參加,所以才故意斷章取義地發文造謠說李辰不符合相關規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