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貓 作品

第1241章 卡爾找到了證物

    “所以,我決定調查耳東西,獲取有關的犯罪證明,才能將他當時的所作所為繩之以法。”

    “為什麼不選擇報警?”小七立即接著問。

    雷吉略顯氣憤,而且用鄙夷地態度反問著:“報警?你以為我沒有嘗試過嗎?警方多次以時間太久無法受理,多次推脫。”

    麗麗亞也是第一次聽說這個案件,所以也不敢推論,轉而又問:“那你有證據證明,殺克里斯丁的就是耳東西嗎?”

    她隨後又提出質疑:“即使他去過醫院,那不是也很正常嗎……或許是看望病人,也或者是自己需要看病呢。”

    雷吉不加思索,很肯定地說:“因為我親眼見到,他是從醫院後門的鐵柵欄上翻過去之後,就開車逃跑了。”

    “然後,我就報了警,說了關於後門有人暈倒的事情,便一路跟著耳東西到了大通集團之後,我才離開的。”

    “我相信,他的作案工具或許就藏在大通集團或者他衣服的兜裡呢……不信你們可以試著去搜尋一下嗎?”

    ......……

    大通集團,耳東西的17層獨立辦公室裡。

    “嗡嗡嗡……“卡爾的電話又響,是麗麗亞打過來的。

    “警長,目擊者說,作案用的迷幻藥,可能被耳東xz於大通集團的內部。”

    卡爾回她說:“哦?我現在就在他的辦公室裡呢,我試著找找。還說別的了嗎?”

    “還說,他一直跟蹤著這個耳東西,他是親眼見到耳東西翻牆逃跑了。”

    隨後他看見一個人暈倒在後門,他便報了警,自己接著又追上去了。”

    聽完,卡爾心中暗想,我們不會將案件細節透露給任何與案件有關的人。

    這個人如果不是親眼所見,肯定不知道的這麼詳細,而一個人暈倒的時候,也確實是聽說有人報警,才被送去急診室的。

    難道他說的都是真的嗎?

    卡爾對麗麗亞說:“好的,我知道了,你再繼續問問,看看還有沒有別的線索?”

    “我在大通集團這裡找找物證。找到,我馬上就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