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浩 作品

第七十一章 我不認識這個人

    與此同時,二樓軍警局長辦公室。

    南城軍警局局長楊勇與一名四十多歲的中年警長相對而坐,兩人將面前的資料整理一下,而後楊勇說道:“陳警長,這件案子我會找人去調查,就先到這裡吧。”

    陳宇警長站起身來,點了點頭道:“是。”

    “對了,袁雯已經帶那名消滅了威爾斯團伙的年輕人回來了,我已經向市委彙報了此事,正在等領導的回覆。”楊局長站起身來,輕聲說道:“領導的語氣很不好啊!抓捕罪犯、消滅威脅,是我們軍警的分內之事,如今我們的工作不足,卻讓一名普通市民替我們做我們本該做的工作,對我們而言,是恥辱啊!”

    陳警長聞言,臉色有些發紅,有些尷尬。

    因為威爾斯一直以來活動的主要地點,就是他所管轄的轄區,而自從威爾斯開始作案之後,他制定了一系列抓捕計劃,但最終也只是抓到了幾個小嘍囉,而且是最底層的那種炮灰。

    經過詢問,這些炮灰連威爾斯那幫人的落腳點都不清楚。

    他們的身份只是被威爾斯僱傭的當地的混混流氓,專門負責偵查地形和打探消息,以及監視軍警動向的。

    “但現在的形勢情況特殊,也不必太把領導的責備放在心上。”楊勇笑著拍了拍陳警長的肩膀,說道:“去吧,我要等領導的回覆,究竟該把這個年輕人當做英雄來嘉獎,還是把他當做危險分子關押起來,還是未知之數。”

    陳警長聞言眼睛眯了眯。

    他瞬間便領會了楊勇這句話的含義。

    現在的形勢是整個國家乃至世界都紛亂起來,軍警在極力的遏制亂象的發生,如果在和平年代,李天然幹掉了一幫犯罪團伙,那麼絕對要被掛上英雄的名號,當做典範來宣傳的。

    可現在卻不一樣。

    李天然的行為雖然是為民除害,但他私自組建個人武裝,並且使用違禁槍械,製造有規模的槍戰、殺人,這同樣是違法的。

    換句話說,如果將李天然作為英雄宣傳的話,在如今的形勢下,很可能會刺激更多像李天然曾經組建的“自衛隊”誕生。

    到時候,民眾都組建成暴力團伙,持有各種違禁武器,一旦發生衝突,後果不堪設想!